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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康营:构建区域产权市场的基本路径

2011-01-04 13:23:25.0 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7528

一、区域产权市场的定义
  本文所说的区域产权市场是指在一定的区域空间里,由多家省市产权交易机构联合构建,为产权顺畅流转和资本的集聚提供交换与融资的市场化平台。
  二、区域产权市场初期的发展目标
  产权市场经过二十年的发展,两个发现(发现竞买人、发现价格)功能逐步显现,而实现和提升两个发现功能的有效途径是在尽可能大的区域范围内,产权交易机构之间开展联合信息发布,联合组织交易(下称“两个联合”)。为此,区域产权市场初期的发展目标可概括为通过“两个联合”,实现“两个发现”,从而提升产权市场的流转功能,促进产权的顺畅流转和资源的优化配置。中远期的发展目标为着力提升资本的集聚功能,为企业的融资提供市场平台。本文仅就实现初期目标进行探讨。
  三、区域产权市场的运作方式
  区域产权市场是在各省市产权交易机构实现联合或统一的基础上,发展为跨省区产权交易机构之间实现资源联合的一个市场平台,基本特征是:各交易机构的名称不变,隶属关系不变,法人主体不变,通过签订联合协议的方式,各自以独立平等的主体身份参与区域产权交易业务的联合运作,并以现代网络平台为纽带,实现“两个联合”,运作方式为:一是通过内部契约的方式明确联合体之间的地位、作用、权力、义务等,特别是利益分配原则和风险防控措施;二是将各自的交易项目信息,按统一的格式在区域交易平台上发布;三是各产权交易机构将符合采用电子竞价条件的项目上网联合组织竞价;四是竞买人开展尽职调查后,就近到区域内的产权交易机构报名,各产权交易机构按照竞买人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查,对合格的竞买人发给报价密码上网报价;五是出让方受托的交易机构与受让方受托的交易机构结算交割,并按内部约定分配交易佣金。
  四、构建区域产权市场的基本路径
  (一)构建强有力的组织协调部门。区域产权市场的构建是产权市场运营模式的创新,也是一个庞大而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的部门多、面广,且各地区间的经济发展又不平衡,构建任务艰巨,利益协调难度大。为实现构建区域产权市场这一目标,必须在全国范围或一定区域内构建一个强有力的组织保障部门,来采纳各方意见,统一各方志愿,协调各方利益,引导各方联合,推动区域产权市场的发展。在国家尚未设立独立的专司机构之前,建议由国务院国资委作为这一主管部门来负责推动。
  (二)建设开放便捷、科学实用的信息发布、交易报价、交易监测综合系统平台。构建区域产权市场,促进产权的顺畅流转,提升“两个发现”功能,核心就是实现“两个联合”。要利用现代网络技术,构建统一、开放便捷、科学实用的信息发布和交易报价系统,为区域间各联合体的业务开展提供一个合作的纽带与交易平台,并通过这一平台促进交易规则和信息发布的统一,也为监管部门和风险防控提供最直接的监测基础。
  (三)建立统一的交易规则和信息发布规则。要在不同的交易机构之间实现步调一致,避免差异性、随意性,确保市场交易主体的规范竞争和产权的顺畅流转,必须在全国建立统一的交易规则和信息发布规则,用规则统一各机构的运作行为和市场交易主体的竞争行为。统一的规则与统一的交易平台是相辅相成、互相促进的,相互关系是统一的交易平台必须要有统一的交易规则,统一的交易规则在统一的交易平台中实现。惟有两者有机的结合,才能最大限度地发挥“规则”与“平台”的作用,从而实现区域产权市场的规范运行。 (四)制定完善的内部协调契约。产权交易标的的多样性、社会竞争的复杂性、企业需求的差异性和各地区经济发展的不平衡性等等,决定了产权市场具有明显的区域性特征,这一特征又决定了所交易标的属地的交易机构在交易中的规范运作是至关重要的。相对来看,属地的交易机构对当地的标的企业的发展状况等易于了解,便于规范。同时在交易中发挥属地交易机构的作用既能降低交易成本,又能促进合作;既利于协调,又便于监管。要使各省市交易机构有机地联合在一起,参与的各方必须共同订立一套完善的内部协调契约,用契约的方式明确各自在区域市场中的地位、作用、权利、责任和具体运行中应遵守的各项规则,以确保区域市场的规范运作与风险防控。
  (五)制定平等、科学、合理的利益分配机制。区域产权市场的构建,除了有良好的合作意愿外,还必须建立在平等、互利、合作、共赢的基础上。惟有如此,合作才能持久,发展才有动力。构建区域产权市场,实际也是对现有产权市场资源和运营模式的一种整合、一种改革。而任何改革都涉及到利益的再调整,所以要在充分征求各方意见,兼顾各方利益的基础上,着手制定平等、科学、合理的利益分配机制。这既是调动各方积极性的需要,也是促进区域产权市场顺利构建的基础。
  (六)完善相关的政策和法规。市场经济是法制经济,区域产权市场是一个全新的社会公共服务平台,离不开相关政策的推动和法律规章的保障。为此,既要充分利用好现有的法律和规章,又要加快与之相配套的系列法规建设,维护交易主体的合法权益,促进交易规则、交易程序的统一与操作规范的实施,不断提高区域产权市场的公信力和影响力,在促进产权有序顺畅流转的同时,促进区域经济的快速发展。《企业国有资产法》的颁布与实施,进一步完善了产权市场的法律保障体系,必将有力地推动区域产权市场的健康发展。
  ()培育专业的管理团队与人才队伍。区域产权市场的构建,是各交易机构之间的密切联系与合作,是一种全新的组织方式和运营模式,相互之间不仅要在制度和法规约束的基础上,履行各自的职责,而且更需要从业者有高度敬业的精神去奋斗,有广阔的胸怀去合作,有专业的管理团队去化解合作中遇到的各种问题与矛盾,不断创新服务模式和交易品种,不断拓展业务领域,促进区域产权市场健康、规范、稳步发展。而人才队伍的建设,又始终是提升产权市场竞争力的核心问题。产权市场是一个新兴的要素市场,涉及面广、情况复杂,需要众多的高素质的复合型人才,这支人才队伍要在实践中不断总结经验,不断规范创新,抓住机遇,促进发展。区域产权市场的构建,既是产权市场交易业务的创新,又是产权市场交易模式和运营方式的创新,更是中国产权市场不断发展壮大和产权交易机构做优做强做大的发展路径,是具有中国特色的资本市场的又一发展与完善,必将为中国的经济发展和产权的顺畅流转提供强大的动力。我们有理由相信,在国家政策和《企业国有资产法》的推动下,在产权市场工作者和行业专家们的共同努力下,区域产权市场一定会成为要素市场中一颗璀璨的新星。 (作者为福建省产权交易中心总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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