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着力推进青藏高原金融发展繁荣区建设——《十二五》规划扫描之七

2011-07-15 13:30:36.0 来源: 点击数:5929

要点提要:

 

——产权市场创新发展,产权市场有效发挥投融资、信息集聚、价格发掘的功能,市场规模不断扩大。

“十二五”发展思路

——加快产权交易市场创新步伐。到2015年,将产权市场打造成为覆盖全省,面向全国的区域性市场。

——支持青海省产权交易市场增强其产权交易市场服务功能,为我省多层次资本市场的发展发挥重要作用。

 

全文如下:

 

十二五”时期是青海经济社会实现“四个发展"的关键时期,是金融业深化改革、创新发展的重要时期。为牢牢把握深入实施新一轮西部大开发战略、支持青海等省藏区经济社会发展和玉树灾后恢复重建等历史机遇,我们将充分利用差别化的金融政策,大力发展金融产业,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十一五”期间,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省金融系统积极应对复杂多变的国内外经济环境,努力克服国际金融危机冲击带来的不利影响,金融业取得了前所未有的发展。表现在:1、金融产业综合实力快速提升。存贷款总量快速增长,有力支撑了我省经济社会发展; 资本市场快速发展,西部矿业首发上市取得巨大成功,盐湖集团与盐湖钾肥吸收合并、三普药业、贤成矿业成功重组,上市公司质量不断提高,证券期货经营机构业绩进一步提升;保险业务快速增长,保险覆盖面不断扩大,保费收入不断增加;创新型金融机构稳步发展,覆盖全省的融资性担保体系初步形成,首批试点的小额贷款公司发展顺利,典当行、拍卖行规范健康发展;产权市场创新发展,产权市场有效发挥投融资、信息集聚、价格发掘的功能,市场规模不断扩大

  2、金融市场体系日臻完善。银行业组织体系不断完善,随着工、农、中、建、交银行的上市,青海各行经营业绩大幅提升,开行青海省分行、农发行青海省分行成功实现商业化转型,邮政储蓄银行青海省分行服务“三农”作用初步显现,青海银行增资扩股和跨区域经营取得重大进展,农村信用社县市统一法人改革全面完成;资本市场体系日趋完善,10家上市公司全部完成了股权分置改革工作,天源证券公司和财富期货公司通过重组,股权关系进一步明晰,“证券小营业部”试点工作有序开展; 保险市场体系日趋完备,全省保险公司省级分公司达到9家,各类分支机构203家。政策性农业保险开展顺利,承保范围扩大至12个县;新型金融机构发展迅速,相继成立了56家融资性担保机构、5家小额贷款公司、19家典当行、13家拍卖行、3家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发起设立了青藏高原第一支创投基金-昆仑基金,第一支产业基金-西宁国家低碳产业基金,组建了西部第一家金融超市——青海金融超市,重组成立了五矿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丰富了金融市场体系。

  3、金融服务功能日益增强。银行业服务领域不断拓展,服务手段由传统的柜台业务扩大到网上银行、手机银行、电话银行、自助银行等;证券业服务作用不断加强,企业利用资本市场融资能力得到提升。企业债券、中小企业集合债、短期融资券陆续发行,证券期货交易量稳步攀升;保险业服务水平不断提高,发挥了经济“助推器”和社会“稳定器”的作用,辅助社会管理方面的功能日益显。

  4、金融生态环境不断优化 。金融政策体系不断完善,出台了《青海省关于促进金融业发展的意见》等一系列相关政策;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初见成效,征信系统覆盖范围进一步扩大;青海金融机构运行质量全面提升,管理水平不断提高,资产质量持续好转,风险状况持续改善;金融风险得到有效化解,推动庆泰信托有限公司完成司法重组,积极应对格尔木八家改制社撤销、昆仑证券公司破产清算对青海金融业带来的冲击,维护了经济社会稳定;青海省金融工作办公室成立后,职能作用得到有效发挥,与“一行三局”及金融机构间的联席会议机制初步建立,服务作用不断显现,协调职能不断强化。

  “十二五”发展思路

  1、发展原则

  坚持政府引导、政策扶持;坚持深化改革、鼓励创新;坚持加强合作、聚集辐射;坚持产融互动、协调发展;坚持防范风险、优化环境。

  2、发展目标

  以科学发展观统领青海金融工作全局,以优化金融生态环境为基础,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强化监管和优化服务为保障,增强金融业对经济的支撑力和渗透力,努力把我省建设成青藏高原金融发展的繁荣区、金融生态环境的优质区和金融运行的安全区。

  ——金融业对青海省经济社会发展的贡献率不断提升。到2015年,全省金融业增加值占GDP比重达到6%;人民币各项存款余额达到4000亿元左右,人民币贷款余额达到3000亿元左右;引进2家以上全国股份制银行或外资银行在我省设立分支机构;设立15家村镇银行或农村商业银行,青海银行完成第三次增资扩股,加快推动主板上市步伐。

  ——资本市场快速发展。到2015年,力争全省上市公司达到18家。首发上市和上市公司再融资累计达到300亿元以上;债券融资额达到100亿元以上;各类基金私募资本达到160亿元。

  ——保险业保持较快发展。到2015年,全省保费收入达到50亿元以上,保险密度达到800元/人,保险深度达到2.5%以上;引进国内外保险公司在青海设立5家一级分支机构,设立1家地方保险公司,2家小额农业保险公司。

  ——加快产权交易市场创新步伐。到2015年,将产权市场打造成为覆盖全省,面向全国的区域性市场

  ——融资性担保机构实现长足发展。到2015年,建立覆盖全省的担保体系,全省融资性担保机构在保责任余额达到150亿元以上。组建省级再担保公司。

  ——小额贷款公司加快发展。到2015年,全省新设小额贷款公司20家,力争覆盖全省。

  ——典当、金融租赁、基金、财务公司稳步发展。到2015年,全省新设10家典当公司,1家金融租赁公司,1-2家财务公司,2-3家基金公司。

  3、发展重点

  加大信贷投放力度;强化金融改革创新;扩大直接融资比重;完善现代金融体系;全面推进金融人才战略;优化金融生态环境。

  4、保障措施

  加快银行业改革发展,扩大信贷投放规模。充分发挥国有商业银行和政策性银行的主力军作用。支持青海国有商业银行分支机构深化改革,积极支持青海银行做大做强,积极推进农信社深化改革,进一步完善农村牧区金融服务体系建设。积极争取信贷规模,加大信贷投放力度,推进全省经济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

  大力发展资本市场,扩大直接融资规模。加大对上市后备企业的培育力度,积极支持上市公司再融资和并购重组,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稳步推进证券期货市场发展,充分利用期货市场功能,促进全省经济发展。

  加大政策扶持力度,推动创新型金融机构发展。规范融资性担保机构和小额贷款公司发展。落实发展扶持政策,发展壮大融资性担保机构,组建省级再担保公司。建立完善促进小额贷款公司健康发展的财政、税收等政策扶持体系,推动小额贷款公司创新发展,力争覆盖全省。支持青海省产权交易市场增强其产权交易市场服务功能,为我省多层次资本市场的发展发挥重要作用。推进保险业加快发展,提高服务覆盖面。发展壮大我省保险业。组建地方法人保险机构,鼓励国内外保险公司入驻青海,培育一批保险代理、经纪等中介机构,扩大银行与保险合作的深度和广度。推动保险资金参与我省建设,发挥保险业作为经济“助推器”的作用。加大保险服务民生领域的力度,大力发展农村牧区保险市场和公众性保险业务,发挥保险业作为社会“稳定器”的作用。

  培育中介服务机构,完善融资服务体系。进一步加强政策扶持,完善融资服务体系,加大财政支持力度,统筹协调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贴息、担保等各种专项资金,构建多层次的中小企业融资担保体系。支持银行金融机构创新对中小企业金融服务。积极支持中小企业上市融资。综合运用中小企业集合债、集合信托等方式,多渠道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加大改革创新力度,增强金融发展后劲。推动金融产品创新,鼓励金融机构拓展中间业务、电话银行和理财等新型业务。推动金融组织创新,发展综合类金融业务;鼓励设立汽车金融服务公司、产业投资发展基金、政策性农业保险公司;引导民间资本进入金融领域,探索设立多种所有制的社区金融机构。推动金融管理创新,在金融机构入驻、金融企业改革、金融产品创新等方面大力支持青海金融业的发展。

  加强金融宏观引导,发挥政府推动作用。树立金融产业观,充分发挥政府对金融业发展的推动作用。推进政府公共信息透明化,引导金融进一步发挥对产业发展的支撑带动作用,加强地方产业政策与金融机构信贷政策的协调配合。

  构筑金融政策体系,积极发挥支持作用。加大政府扶持力度,加快制定和完善青海金融业发展的相关配套政策。不断加大引进金融机构、金融人才和人才培训。着力完善引进和培养金融人才的激励机制。加大对地方党政干部、金融机构及相关企业高管的培训力度,提高用金融解决经济问题的能力和水平。

  强化基础设施建设,优化金融生态环境。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不断完善企业和个人信用征信体系,提高社会信用信息化系统的覆盖率。引导企业建立信用自律机制,强化失信惩戒制度。加强金融信息化建设,构拓展网络金融服务。推动金融机构风险管理信息化,进一步完善票据交换系统和即时支付系统。

  加强金融监管,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建立监管合作工作联动机制,积极发挥金融综合协调部门的作用,进一步有效化解和控制金融风险。完善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的组织协调机制,形成“监管部门监管、政府协调配合、法律保障、金融机构内控、从业人员自律、社会监督”的金融风险防范体系,确保金融稳定和经济安全。

来源:青海省政府网

相关链接:http://www.qh.gov.cn/system/2011/07/04/010402079.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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