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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运作,优中选优,阳光选择投资商

2011-03-06 08:11:00.0 来源: 点击数:4132

经过我市场专业队伍的专业招商,取得了非常好的效果,公告期间,对该工程项目表示出兴趣的投资人共6家。截至125,经过项目组反复审核符合条件,最终缴纳资信证明金的为4家,分别是青海永鑫房地产开发公司(主体)与青海绿地房地产(联合)、金座房地产开发公司、西宁大十字百货商店有限公司(主体)与青海信乐房地产开发公司(联合)、青海明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这4家意向投资人根据20101214《西宁晚报》头版刊登的规划方案为蓝本,规划设计出了各自的细化设计方案,并提交了响应文件等相关资料和证明文件。

我市场针对该项目的招商评审选择工作,专门成立了评审委员会,并且制定了严格的《评审纪律》。评审委员会由城市规划设计、投资、经济、工程、法律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所有评审委员会成员均于本项目的招商人或招商代理机构、投资人无利害关系。

2011126,我市场在天年阁5号会议室组织进行了“新宁广场公共停车场综合改造项目招商评审会”。整个评审过程由西宁市纪检委全程监督,坚持“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严格按照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和招商文件,实行全封闭评审。在评审工作开展前,各参会人员均按规定签订了《保密承诺书》,凡若对招商人或招商代理机构造成损失,有权通过司法程序或向有关政府部门主张赔偿。

招商评审会正式会议之前,组织召开了评审会预备会议,主要内容为向评审委员会推荐通过主任委员人选、介绍意向投资人、评审议程及评审细则。经评委讨论一致通过西宁市规划局副局长吴志城同志为评审委员会主任委员。

作为一项城市公共基础设施,新宁广场公共停车场综合改造项目评审委员会专家组认为,合格的投标方除了雄厚的资金实力、丰富的从业经历、良好的企业信誉外,对该项目设计理念的理解也是至关重要的。合格的投标方除了必须有雄厚的资金实力、丰富的从业经历、良好的企业信誉外,对新宁项目设计理念的把握也是至关重要的。在本次评审选择中,评审组事前制定了可量化考核的一套指标,从综合实力、设计经营理念、交通组织、负一层转让等进行全面打分。在评审会预备会议上,特别顾问该项目外部景观的设计方——北京思纳史密斯建设设计公司总裁朱轶俊先生20101214《西宁晚报》的设计方案进行了讲解。评审委员会主任西宁市规划局副局长吴志城又对该项目的设计理念衡量标准进行了说明,一是要突出城市会客厅理念,主要是解决城西区交通问题,要结合城市结构设计合理性,改造后的新宁广场要成为富有现代城市精神、地标性的新城市空间;二是解决停车难问题,要考虑城市的综合规划,要与城市景观、居住环境结合,着重是地上绿地建设,不宜有较多建筑物存在地表,要最终形成一处具有功能互促型、空间丰富性、景观互动性、形态多元性及可持续性良性发展的城市新目的地。

评审会上,首先由各投资人按抽签顺序对各自的设计方案进行了现场演示和理念陈述。随后,评审组专家通过对各投标方现场演示的设计方案进行细致的考察和考评,综合考虑投标方的实力等因素,逐项进行打分评定。

评审会结束后,我市场及时向贵公司上报了《招商评审结果报告》,并附评审汇总表。经贵公司根据四个方面的综合评审,按最高分初步选定该项目意向投资人——青海明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12728日,我市场组织项目招商人与青海明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青海宾馆12楼会议室,分别进行了两次实质性的谈判。意向投资人接受招商人邀约,经过双方会谈和磋商,在五个方面达成一致意见:(1)投资规模确保不低于8.47亿,若低于8.47亿的低价,按下浮比例扣除保证金,超出部分由投资方自行承担;(2)负一层经营权转让报价,最终报价为1500/m2;(3)后续资金有计划安排并确保落实;(4)保证工期16个月按时完成;(5)投资人承担《招商文件》中所列的前期费用。最终按招商文件规定完成竞争谈判程序。

根据综合评定和谈判情况,以及招商文件要求的条件和投资人的融资计划、经营理念等,最终确定青海明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为中选单位,并确定该项目投资额为8.47亿元,比项目初期计划的4.5亿元增加近一倍。

2011130,我市场在青海省产权交易市场主网站对评审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各意向投资人若对评审结果持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将质疑函送达代理招商人。在公示期内,我市场仅收到西宁金座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质疑函,市场相关人员给予合理解释后,表示接受无异议。211,我市场向中选人——青海明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发出了《招商中选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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