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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河西区绥江道与翠波路交口西侧瀚波园1-1-1901房产及地下停车位使用权

2017-01-16 10:29:21.0 来源:青海产权交易市场 点击数:1675

项目编号 GR2017TJ1000005
转让方名称 天津教育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标的名称 天津市河西区绥江道与翠波路交口西侧瀚波园1-1-1901房产及地下停车位使用权 
资产来源 国有企业法人  
资产评估情况 评估基准日 2016-07-31 
资产评估值 800.050000(万元) 
挂牌金额(法院委托拍卖项目此项为参考价) 830.000000(万元) 
交易方式 网络竞价
挂牌日期 2017-01-11 
挂牌截止日期 2017-01-23 




坐落位置 河西区绥江道与翠波路交口西侧瀚波园1-1-1901 
房地证号 津字第103021200037号  土地使用权面积总计 246.9 
附属设施 无  建筑面积(平方米)总计 378.36 
设计用途 居住  土地使用权类型 出让 
租赁情况
批准单位名称 天津市财政局 



信息发布公告期  
信息发布期满后,
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按照20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挂牌,延长次数9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征集到两家及以上
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
网络竞价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付款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1、意向受让方在办理意向登记时需提供不低于挂牌价格的银行出具的资金证明。 2、意向受让方进行受让登记时,需书面承诺已充分了解并认可该房产及土地所涉及的过户、未来规划、天津市对房地产限购的最新政策及相关规定等,并已完成对该房地产现场状态的实地踏勘,且认可该房地产现状,并自愿全部接受产权转让公告之内容。如因意向受让方原因而不能办理交易房产过户登记手续的,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风险、费用、经济损失等均由意向受让方承担。 3、意向受让方在进行受让登记前须进行现场看样,办理受让登记时须提供转让方盖章确认的《现场看样确认函》。意向受让方须提前联系转让方,预约现场看样事宜,没有预约的意向受让方谢绝入内,转让方不予接待。(联系人:贾老师;电话:13072080231) 4、此次房产挂牌交易、变更、过户等发生的需双方支付的一切费用,均由最终受让方全额承担。包括但不限于转让方、受让方应承担的交易佣金、鉴证手续费,若需采用竞价方式确定最终受让方的,双方相关竞价费用由受让方承担。 5、意向受让方在受让资格确定后的三个工作日内,须将保证金249万元支付至天津产权交易中心指定账户。挂牌期满,若只征集到一家意向受让方,则采取协议方式转让,意向受让方支付的交易保证金在《产权交易合同》签署后直接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若征集到两家(含)以上意向受让方,则选择网络竞价方式转让,交易保证金自动转为网络竞价保证金,网络竞价后,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的,其网络竞价保证金在《产权交易合同》签署后相应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其余未受让成功的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按天津产权交易中心规定返还。 6、最终确定的受让方须在产权交易机构书面通知期限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其于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后次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将其余价款打入天津产权交易中心指定账户内。 7、如非转让方原因,意向受让方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转让方有权通过天津产权交易中心扣除该意向受让方缴纳的全部保证金,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 ①意向受让方已办理有效受让登记手续且缴纳交易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②产生两个(含)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未参加网络竞价或当以挂牌价为底价竞价时均不应价,导致无法确认最终受让方的; ③最终确认的受让方未在产权交易机构书面通知期限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④在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后次日起三个工作日内未将交易价款余额打入天津产权交易中心指定账户内的。 ⑤受让方未在天津产权交易中心出具产权交易鉴证书当日将《委托付款通知书》及《结算款项声明书》交付天津产权交易中心的。 8、受让方须在天津产权交易中心出具产权交易鉴证书当日将《委托付款通知书》及《结算款项声明书》交付天津产权交易中心。 9、交易双方在取得天津产权交易中心出具的产权交易鉴证书后,即表示该转让标的权利的转移。后续由受让方自行办理所受让标的变更及过户手续,转让方予以配合。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受让。  




交纳金额 249.000000(万元) 
交纳截止时间 受让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 
交纳方式 现金 汇票 网上支付  
受让方资格条件 无 
其他需要披露的内容 1.标的情况见《评估报告》《地下停车位使用权转让合同》等相关备查材料。 2.本次评估报告中房产评估值为7768109元,A61、A62地下停车位使用权的评估值合计为232392元。意向受让方需自行了解地下停车位使用权转让合同情况,遵守该合同的相关义务及约定,并自行办理该合同地下停车位使用权人的变更。转让方予以必要的配合。 
代理机构名称 天津庚程盛商务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经 纪 代 理 人 李先生  联系电话 13820963058 
       附件
现场看样确认函.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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