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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钢少先20街坊18栋对面10号车库转让交易公告

2017-01-18 08:27:51.0 来源:青海产权交易市场 点击数:1866

    标的名称包钢少先20街坊18栋对面10号车库转让项目编号09FC20170038挂牌价格(元)120,000.00首次登载报刊无标的数量1挂牌起始日期2017-1-9挂牌期满日期2017-1-13标的所在地区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挂牌公告期自公告之日起 5个工作日一、转让方承诺本转让方现委托内蒙产权交易中心按本申请书的内容在其网站及相关媒体上公开发布产权转让信息并由内蒙产权交易中心组织实施。
    本转让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 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 我方所提交的《产权转让信息发布申请书》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 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以及 内蒙产权交易中心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 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二、标的基本情况标的名称包钢少先20街坊18栋对面10号车库转让标 的 基 本 情 况(可另附表)房屋地理位置少先20街坊18栋对面房产证号建筑面积20.00使用年限已用年限评估值(元)确认底价(元)120000资产评估核准备案情况评估机构博文房地产评估造价集团有限公司评估基准日审计机构评估基准日2016/8/10内部决议情况内部决议方式董事会决议重 要 信 息 披 露1、本次转让的房产无《房屋所有权证》,所占土地无《国有土地使用证》,依据评估报告显示,本次转让房产建筑面积约为20平方米。 2、转让方不保证该房产能够办理过户,意向受让方须自行判断是否能够过户,并承担无法过户的风险。3、评估报告等文件在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备查。如上内容均来自于转让方提供的资料,请各意向受让方亲自勘验标的,了解标的实际情况,与当地房产、国土、规划等相关部门沟通,了解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并判断项目风险及评估自身风险承受能力。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心”)仅就转让方提供的资料负披露义务,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三、转让方基本情况转让方基本情况转让方名称包头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注册地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昆区河西工业区注册资本(万元)1477576.3020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经营规模大经济类型国有控股企业组织机构代码91150000114392559-E所属行业钢铁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国资监管机构名称省(直辖市、自治区)级国资委监管国资监管机构地区代码150100批准单位名称包头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批准文件文号二届董事会2016年第5次会议批准文件类型董事会决议四、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主要交易条件转让标的名称包钢少先20街坊18栋对面10号车库转让挂牌价格(元)120,000.00价款支付方式一次性支付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1、意向受让方须亲自勘验标的,标的状况以勘验时的实际情况为准。意向受让方须在对标的状况及交易风险进行充分调查研判后,按照公告的要求向中心提出受让申请并交纳保证金到中心指定银行账户。各意向受让方一旦提交受让资料并交纳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已完全了解与认可《实物资产交易合同》的全部内容,自愿接受标的的全部现状与瑕疵,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被确定受让资格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或标的有瑕疵、《实物资产交易合同》条款存在问题、房产或土地披露面积与相关部门核定面积不符等为由拒绝履行相应受让义务。否则视为违约,转让方将按照约定处置保证金。
    2、最终受让方须在竞价结束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纸质报名资料递交至中心,转受让双方须在通过交易程序确定最终受让方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签订《实物资产交易合同》。受让方应当在《实物资产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全部交易价款及交易服务费支付至中心指定账户。中心在出具《交易凭证》后3个工作日内向转让方转付交易价款。 
    3、受让方自行办理过户手续,办理房产过户和权属证书、欠税所涉及的各项税费由受让方承担。因转让标的的现状、瑕疵、历史遗留问题、欠税、权属过户等风险造成受让方损失的,受让方自行承担相应责任,与转让方无关。 
    4、转受让双方在收到中心出具的《交易凭证》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完成标的及相关权属资料的交接工作。 在交房前所发生的标的毁损灭失等一切风险由转让方承担,交房后的一切风险由受让方承担。时间交房前,转让方承担因使用该标的所产生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房屋的水、电、暖、气等费用)。 
    5、根据转让方要求,交易价款可以以债权进行抵顶(保证金除外,成交金额超过1000万元的项目,50%交易价款必须以现金支付,其余部分可以以债权抵顶),不接受债权人联合体参与抵顶。如意向受让方与转让方存在债权关系,应在报名前自行与转让方确认债权金额,并在受让申请书中注明债权金额。最终受让方为债权人的,债权金额以转让方书面文件确认为准,交易价款超出债权金额部分由最终受让方在《实物资产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补足。受让方资格条件无保证金的设定金额交易保证金应交30,000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交纳时间挂牌公告期内交纳交纳方式银行转账;是否交纳过户保证金否过户保证金金额保证内容为保护交易各方的合法权益,杜绝非真实意向受让方,转让方在此作出特别提示,意向受让方一旦通过资格确认且交纳保证金,即视为对如下内容予以认可:非因转让方原因,如意向受让方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时,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扣除转受双方应交纳的交易费用后,转让方有权扣除意向受让方已交纳的保证金作为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转让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
    (1)被确认受让资格的意向受让方单方撤回受让申请或均未报价的; 
    (2)在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后未按照公告约定时间签订交易合同或未按照约定及时付清全部交易价款或交易服务费的;
    (3)未按照公告约定与转让方完成标的交接的;
    (4)意向受让方递交虚假资料或伪造文件的;
    (5)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交易中心交易规则中规定的其他情况;
    (6)未按公告约定时间将纸质报名资料递交中心的。处置方法1、最终受让方为非债权人的,保证金自动转为交易价款的等额部分;最终受让方为债权人,债权金额不足以抵顶交易价款的,其保证金转为相应剩余价款,保证金如有剩余的由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无息原路退还; 2、无“保证内容”中任何情形的其他意向受让方,其保证金将在竞价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由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无息原路退还。挂 牌 信 息挂牌公告期自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按(5)个工作日为  周期延牌,最多延长(2)个周期。交易方式动态报价标的附加信息其他附件附件:包钢房产实物资产交易合同.doc
实物资产受让申请书(法人).doc
实物资产受让申请书(自然人).doc
受让方提供的资料清单.doc
项目网络竞价须知(车库2017-1-6).doc
五、联系方式会员机构名称会员联系人会员联系电话交易机构所属部门交易服务部交易机构联系人郭佳交易机构联系电话18147163457    047134730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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