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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玄武区珠江路222号长发科技大厦15层房产交易公告

2017-01-22 08:42:46.0 来源:青海产权交易市场 点击数:1656

标的名称

南京市鼓楼区虎踞路7号房产

项目编号

17FC20170001

转让底价(元)

3870000.00

挂牌起始日期

2017/1/10

挂牌期满日期

2017/1/24

标的所在地区

江苏省·南京市

挂牌公告期

公告期内如无意向受让方报名,则本公告自动延期5个工作日

批准单位

中国江苏国际经济技术合作集团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中江复(2015)25号

批准日期

2015/11/4 

转让方名称

江苏建达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转让方承诺

我方现委托江苏省产权交易所按本公告的内容在其网站及相关媒体上公开发布产权转让信息并由江苏省产权交易所组织实施。我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一、本次资产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资产权属清晰,我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二、我方转让资产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三、我方所提交的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以及江苏省产权交易所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其他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转让标的概况

权属证明及编号

《宁房权证鼓转字第341264号》、《宁鼓国用(2008)第10119号》

所有权人

江苏建达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共有情况

 

坐落

南京市鼓楼区虎踞路7号五层

不动产单元号

 

权利类型

出让

权利性质

 

用途

办公用房

建筑面积

387.28平方米

房屋使用期限

2055年8月10日

权利其他状况

未设定抵押权、地役权等他项权利,未发生其他权属纠纷

租赁、抵押情况

该房屋目前处于租赁使用状态,租赁截止日期:2018年5月28日;目前承租方(江苏德轩堂药业有限公司)具有优先受让权;目前承租方如没有竞买成功,仍须履行原租赁协议至2018年5月28日;租赁款从新不动产登记证颁发之日起,由新出租方收取;

备注

 

资产评估情况

评估机构

南京大陆土地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

评估报告书编号

宁大陆房地估字(2016)第142号

评估核准(备案)单位

中国江苏国际经济技术合作集团有限公司

评估基准日

2016/8/12

特别事项说明

一、意向受让方可在公告期内至现场查看转让标的,并自行向相关部门了解转让标的实际情况;

二、受让方必须付清所有款项后,转让方方能协助受让方办理转让标的变更登记等手续;

三、转让标的变更登记涉及的税费等相关费用,由转让方和受让方双方按国家规定各自承担,若出现按国家规定可以收取的而未明确由谁支付的费用由转让方和受让方双方各自承担一半;

四、转让标的以现状转让并交付给受让方,水电气等相关费用由转让方当场结清,受让方不得以不了解转让标的为由拒绝按现状接受;

五、转让标的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权证或不动产登记证登记面积若与实际测量面积出现误差,以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权证或不动产登记证记载为准,转让方和受让方双方不再另行结算;

六、成交后,若因国家政策调整或不可抗力因素导致转让标的不能正常办理变更登记手续的,转让方受让方双方解除合同,受让方支付的交易保证金和交易价款全额退还,该交易保证金和交易价款不计息。

以上情况说明仅供参考,不排除有未知事项及瑕疵的存在(包括但不限于已告知的瑕疵),转让方及江苏省产权交易所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受让方参与竞买,即表明受让方愿意按照转让标的实际状况竞买,受让方应充分考虑瑕疵风险因素及其他综合因素,慎重竞买。

意向受让方应具备的具体条件

1、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企业法人;

2、应具有良好的支付能力,受让资金来源合法;

3、应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参与本次收购不存在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性情形。

备查文件

1、有权部门批复;

2、权属证明复印件;

3、其他。

保证金的设定

保证金金额(元)

400000.00

交纳时间

挂牌公告期内交纳

交纳方式

银行转账

保证内容

一、意向受让方在公告期内向江苏省产权交易所提交保证金,以确定其参与竞买;

二、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存量房买卖合同》;

三、《存量房买卖合同》生效后,受让方须按合同约定的期限一次性将剩余的交易价款付至江苏省交易所指定账户。

处置方式

按照江苏省产权交易所制定的《产权交易资金结算规则》执行

受让申请程序

一、申请程序及相关事项:

(一)意向受让方应按本公告要求提交相关报名材料,于公告期截止日当日17时前至江苏省产权交易所(南京市山西路128号和泰国际大厦29楼)提出受让申请,并填写《国有资产意向受让登记表》(意向受让方为自然人的须本人至江苏省产权交易所现场办理),江苏省产权交易所接受报名时间:上午9:00-11:00,下午15:00-17:00,节假日除外。

二、意向受让方须报送材料:(查看官网下载中心)

(一)意向受让方为企业法人的应提供: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企业同意受让标的物的内部决策文件(原件);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4、《国有资产意向受让登记表》;

5、转让方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二)意向受让方为自然人的应提供:

1、身份证复印件;

2、《国有资产意向受让登记表》;

3、转让方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三、公告期满后,江苏省产权交易所将会同转让方根据报名结果,共同确定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

四、交易方式:

如只征集到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用协议方式转让;如征集到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江苏省产权交易所将组织网络竞价方式确定受让方。

五、不符合受让条件或未成交意向受让方的保证金,江苏省产权交易所将在本项目确认成交结果后退还至意向受让方缴款账户。

六、收费标准:

(一)协议转让:受让方按成交额的2‰向江苏省产权交易所支付交易服务费。

(二)竞价转让:受让方按成交额的1.2%向江苏省产权交易所支付交易服务费。

联系方式

联系人

江苏省产权交易所:

姜东泽

转让方:

江苏建达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现场查看: 阎女士

联系电话

025-83163380

 

025-83346760  

传真

025-83163386

 

 

               

南京市存量房交易合同(虎踞路房产).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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