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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山市深华小商品市场大楼整体资产转让

2017-02-07 11:27:19.0 来源:青海产权交易市场 点击数:1952

标的名称: 黄山市深华小商品市场大楼整体资产转让
所属行业: 编    号: MZ16AH10000000
所属地区: 安徽省-黄山市 参 考 价: 7500.0万元
发表日期: 2016-08-15
项目说明

 



项目名称 黄山市深华小商品市场大楼整体资产转让
项目编号 MZ16AH10000000
转让方名称 黄山市深华小商品市场经营有限公司
委托方名称 黄山市深华小商品市场经营有限公司
标的物概况

1、转让标的:黄山市深华小商品市场大楼整体资产

房地权证号

房屋证载面积

m2

房屋结构

房屋规划用途

证载层数

 

挂牌价格(万元)

竞买保证金(万元)

房地权证黄(昱)字第201113037

11193.72

混合

商业用房

8

7500

2250

土地权证号

土地证载面积(m2

地类(用途)

土地使用权类型

终止日期

黄国用(2011)第4211

2057.38

综合楼

出让

2044.10.31

消防、电力、监控、电梯等配套设施设备

   2、转让标的基本情况:

标的公司成立于19967月,是黄山市深华物业(集团)发展有限公司的子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4860万元。经营范围为市场服务、日用品销售等业务。

标的位于黄山市屯溪区阜上路1号,距离黄山市火车站200米,距离黄山市汽车总站5分钟车程,距离黄山市政府和屯溪老街仅为800米路程。市场大楼2000年作为小商品市场的铺位出租经营。2010年投1000多万元进行全面装修改造,配备了一座商场应有的设备设施,独立的消防、双电源和24小时监控系统等,配备1~4层扶梯和1~7层的货梯和客梯,大楼东侧为大型地上停车场。深华小商品市场已经成为黄山市乃至安徽省皖南地区交易额最大的小商品批发市场。现标的处于租赁状态(现每年的租金收益为人民币677万元)

 

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此次转让行为已经内部决策;
资产评估情况 评估机构 安徽正诚房地产土地评估测绘有限公司
评估报告书编号 皖正房评报[2015]建字第045号
评估核准(备案)单位
评估基准日 2015-05-04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人民币10186万元万元
挂牌价格 人民币7500.0万元
意向受让方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意向受让方为企业法人的,应有效存续,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2、意向受让方为自然人的,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和支付能力; 3、 受让方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后5个工作日一次性付清全部转让价款;4、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公告期限 自公告之日起【180】个工作日(【2016-08-15】至【2017-04-21】止)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变更公告内容,重新挂牌。
  交易机构直接发起
受让登记 意向受让方应于公告期内携带以下资料向安徽省产权交易中心提出受让申请,办理相关手续并缴纳竞买保证金,受让保证金为2250万元。到账截止时间为2017年【4】月【21】日17:30 ,不计息)。 1、产权受让申请书; 2、意向受让方为企业法人的,需提供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等证明,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企业近期资产负债表、损益表、银行资信证明,受让方同意受让的内部决策文件,上级主管单位同意受让的批准文件(国有企业或国有控股企业); 3、意向受让方为自然人的,应提供身份证明及资金能力证明; 4、意向受让方在递交受让申请时须向安徽省产权交易中心交付竞买保证金(不计息)。如协议成交,该竞买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的部分款项;如产生竞价,则转为竞价保证金。意向受让方通过竞价被确定为受让方的,其递交的全部保证金可直接转为转让价款的一部分;未能确定为受让方的,由安徽省产权交易中心在5个工作日内原渠道退还全额保证金。 5、本公告“意向受让方应具备的基本条件”栏要求的相关资料。以上资料须提供原件或盖有本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为保护转让方及真实意向受让方的合法权益,杜绝非真实意向受让方,转让方再次作出特别提示,设定如下内容作为要约,意向受让方一旦通过资格确认并交纳竞买保证金,即视为对本次交易事项充分了解并完全接受标的全部情况。非因转让方的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转让方有权扣除意向受让方已缴纳的全部保证金,作为对转让方的补偿:(1)意向受让方提交受让申请并交纳受让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2)产生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未参加后续竞价程序的;(3)在竞价过程中以挂牌价格为起始价格,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的;(4)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后3个工作日内拒绝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 
交易方式 1、挂牌期满时,如只产生一个合格竞买人,由安徽省产权交易中心采取协议方式组织撮合交易;
2、挂牌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由安徽省产权交易中心采取竞价方式组织撮合交易;
特别事项说明 1、标的整体出让,不分割。
2、标的部分为租赁状态,受让方最终受让标的后,须继续履行原租赁合同。
3、未放弃优先受让权的原承租人须在本公告期内办理所有受让手续,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受让权。
4、受让方自行办理标的过户手续,转让方予以协助;标的在移交前发生的相关费用(水、电、物业、卫生费等相关费用)由转让方落实解决;之后所涉及的各项费用均由受让方承担,与转让方无关。
5、标的房产设有抵押权,抵押权人为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黄山分行营业部。转让方已就本次转让事宜书面征得抵押权人同意。安徽省产权交易中心在受让方付清全部交易价款及产权交易相关手续费后5个工作日内,按应偿还抵押权人贷款本息合计金额(以偿还日实际金额为准),将部分转让交易价款先行转至抵押权人指定帐户偿还债务,转让方与抵押权人涂销抵押登记。转让方承诺在他项权证解除后20个工作日内配合受让方办理房屋、土地过户及交接手续。 
6、标的具体情况由意向受让方现场勘查确认,标的转让以交付时的现状为准,转让标的面积以交割时实测为准,不因此影响最终成交价格。 
7、房产过户时所涉及的各项税费按国家相应规定由转、受让方各自承担。
备查文件
其他说明
联系方式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朱女士 0551-62871612
交易机构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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