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鹰潭市环城东路1号月湖公安分局综合服务大楼2-7层房地产、老干部活动中心1-2层房屋、停车场

2017-02-13 09:44:05.0 来源:青海产权交易市场 点击数:3540

鹰潭市环城东路1号月湖公安分局综合服务大楼2-7层房地产、老干部活动中心1-2层房屋、停车场及附属设备 (资产项目

项目编号: ZC17JX1003318
交易内容
项目名称: 鹰潭市环城东路1号月湖公安分局综合服务大楼2-7层房地产、老干部活动中心1-2层房屋、停车场及附属设备
挂牌价格 1872.00 万元
房屋土地:
设备资产: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其它
项目简介
转让(拍卖)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依照产权交易相关程序,我公司受委托定于 2017年3月6日下午15:00,公开转让(拍卖)鹰潭市环城东路1号月湖区公安分局综合服务大楼2-7层房地产、老干部活动中心1-2层房屋、停车场及附属设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转让(拍卖)标的概况及起始价:
标的名称
建筑面积
(约㎡)
土地使用权面积
(约㎡)
起拍价
(万元)
竞买保证金
(万元)
鹰潭市环城东路1号月湖区公安分局综合服务大楼2-7层房地产
3731.93
964.86
1872
100
老干部活动中心1-2层房屋及停车场
230.54
附属设备(电力变压器)
 
 
合计
3962.47
964.86
二、转让方式:报名期内如只有一名符合条件且按规定交纳了交易保证金的意向受让人,可确定为受让人,受让人与转让方签订《江西省产权交易合同》;如有两名以上(含两名)符合条件且按规定交纳了交易保证金的意向受让人,则采取网上增价拍卖方式确定买受人。
三、标的咨询展示及报名:自公告之日起至2017年3月3日17时之前交纳交易保证金100万元到指定账户(以保证金到账为准),个人持有效身份证件,单位凭营业执照和法定代表人证明或委托书,到鹰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办事大厅办理报名手续并交纳资料费500元(不予退还)。竞买成功的买受人,其交易保证金抵作转让(拍卖)佣金及转让(拍卖)成交价款,竞买未成功的竞买人,其交易保证金在三个工作日内退还(不计息)。
四、交纳保证金账户:
户 名:鹰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鹰潭市营业部 
帐 号:14391101040014337
户 名:鹰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鹰潭杏园支行 
帐 号:36001951600052504013
户 名:鹰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上饶银行鹰潭分行 
帐 号:203203090000073665
竞买人可任选一户交纳竞买保证金。
五、报名及转让(拍卖)地点:鹰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办事大厅
六、联系电话:0701-6432398 13807013056 13870033586
鹰潭市产权经纪服务所
江西嘉盛拍卖有限公司
2017年2月13日
重大事项揭示: 1、本标的物的土地使用权面积964.86㎡,为划拨用地,房屋建筑面积3962.47㎡(其中230.54㎡没有房产证),用途为办公。 2、老干部活动中心1-2层房产230.54㎡为我局在自有土地上自建的房产,该房产没有经过报建审批程序,因此不能办理房产证。竞买人竞买后也仅有使用权,不能办理房产证。日后该房产如果涉及拆迁,则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3、鹰潭市公安局月湖分局占用土地面积964.86 m2的土地价值已包含在房产评估价值中。土地详情:⑴土地使用证鹰国用(2015)第10002号,土地使用权面积276.8m2,土地用途办公用地,使用权类型划拨;⑵土地使用证鹰国用(2015)第10003号,土地使用权面积688.06m2,土地用途机关办公用地,使用权类型划拨。 4、标的物以现状挂牌、转让(拍卖),参考土地和建筑面积与法定测绘部门实测面积有出入的,以法定测绘部门的数据为准,但不影响成交价格。 5、标的清单详情见深圳市银通联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估价报告书深银专评报字【2016】第167号。 6、转让方原则上同意在本次转让(拍卖)支付全部转让(拍卖)成交价款与相关佣金后6个月内办理完2-7层综合服务大楼及土地的相关产权证的过户工作,如果有特殊原因,可以在12个月内完成相关产权证的过户工作;若在规定的12个月内未能办理完成相关产权证的过户工作,则由转让方按日支付买受人成交价款1‰的违约金。
转让基本要求: 1、 受让人在付清全部拍转让(拍卖)款及拍卖佣金后,由买卖双方在交付之前按照国家规定办理产权过户相关手续,过户涉及的相关税、费、由买卖双方按国家法律法规各自承担,土地出让金由转让方承担,不动产证有转让方负责办理。 2、 转让(拍卖)成交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受让人需先支付转让(拍卖)成交价款的30%,同时买卖双方签订《江西产权交易合同》。受让人需在转让(拍卖)成交后,转让方鹰潭市公安局月湖分局全部搬离转让(拍卖)标的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再支付剩余的70%转让(拍卖)成交价款(如果转让方鹰潭市公安局月湖分局在2017年12月31日前未能全部搬离转让(拍卖)标的,受让方仍需在2017年12月31日前付清全部价款)。 3、 标的的交付时间:在受让人按时支付完全部转让(拍卖)成交价款及佣金后,转让方于2017年12月31日前按转让(拍卖)标的物现状交付给受让人。如未能按时交付标的物,转让方需自2018年1月1日起按日向受让人支付成交价款1‰的逾期交付违约金。 4、 按规定交纳100万元竞买交易保证金。
受让人应当具备的条件: 1、受让人应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法人或自然人。 2、受让人应具备良好的商业信用、财务状况和相应的支付能力。 3、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其他需要披露的内容: 1、本标的挂牌期自2017年2月13日至2017年3月3日17:00时止 2、意向受让方须在挂牌截止时间前向江西省产权交易所鹰潭办事处提出书面受让申请,挂牌期满后如只有一名符合条件的并按规定交纳交易保证金的意向受让人,即确定为受让方,受让方须与转让方按照挂牌公告要求签订《江西省产权交易合同》;如有两名以上(含两名)符合条件并按规定交纳交易保证金的意向受让人,则采取网上增价拍卖方式确定受让人。 3、 拍卖相关事宜可咨询拍卖公司,具体拍卖要求和时间详见拍卖公告和拍卖资料。 报名地点:鹰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电话:0701-6432398 13807013056 13870033586
挂牌公告期
挂牌日期 2017-02-13
挂牌期满日期: 2017-03-03
延牌处理: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人,则不变更挂牌条件,延长挂牌期___5_个工作日。
联系方式
交易所咨询电话: 0791-88526621 88502229
交易所经办部门: 产权交易部
交易所经办人: 涂女士
代理机构: 鹰潭市产权经纪服务所
代理机构电话 0701-6432398
代理机构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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