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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中心一批报废资产转让

2017-02-14 09:26:46.0 来源:青海产权交易市场 点击数:1583

标的名称: 安徽省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中心一批报废资产转让
所属行业: 编    号: XC17AH10000000
所属地区: 参 考 价: 0.3701万元
发表日期: 2017-01-06
项目说明
项目名称 安徽省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中心一批报废资产转让
项目编号 XC17AH10000000
转让方名称 安徽省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中心
委托方名称
标的物概况

        本次转让标的为安徽省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中心一批报废资产。包括:升降机、厨房设备等。标的详情参见《安徽省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中心拟处置固定资产评估报告》(安徽财苑评报字【2016】第036号)。

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本次转让行为已经安徽省财政厅批准(财办【2016】1679号)。
资产评估情况 评估机构 安徽财苑资产评估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评估报告书编号 安徽财苑评报字【2016】第036号
评估核准(备案)单位
评估基准日 2016-12-19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人民币0.370008万元
挂牌价格 人民币0.3701万元
意向受让方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意向受让方为企事业法人的,应有效存续,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2、意向受让方为自然人的,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3、受让方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后5个工作日一次性付清全部转让价款;
4、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公告期限 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2017-01-06】至【2017-01-19】止)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信息发布终结
挂牌期满后,如征集到一家意向受让方
受让登记 意向受让方应于公告期内携带以下资料向安徽省产权交易中心(合肥市屯溪路239号富广大厦17楼)提出受让申请,办理相关手续并缴纳受让保证金人民币0.5万元(到账截止时间为2017年1月19日,不计息)。
1、安徽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受让申请书;
2、意向受让方为企事业法人的应提交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上三项材料须提供原件,审查后归还);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公司章程复印件或事业单位成立、组建相关文件复印件,符合意向受让方内部决策程序的相关受让文件;
3、意向受让方为自然人的应提交身份证复印件(须提供原件,审查后归还);
4、意向受让方在递交受让申请时须向安徽省产权交易中心缴纳受让保证金(不计息);意向受让方最终被确定为受让方的,其递交的全部保证金可直接转为转让价款的一部分;未能被确定为受让方的,由安徽省产权交易中心在5个工作日内原渠道退还全额保证金。
5、本公告“意向受让方应具备的基本条件”栏要求的相关资料。
以上资料须提供原件或盖有本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为保护转让方及真实意向受让方的合法权益,杜绝非真实意向受让方,转让方再次作出特别提示,设定如下内容作为要约,意向受让方一旦通过资格确认并缴纳受让保证金,即视为对本次交易事项充分了解并完全接受标的全部情况。非因转让方的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转让方有权扣除意向受让方已缴纳的全部保证金,作为对转让方的补偿:
(1)意向受让方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
(2)在网络动态报价中,意向受让方均未有效报价的;
(3)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签订《竞价结果通知单》和《产权交易合同》的。
交易方式 该项目采取网络动态报价、最高报价者得的方式确定受让方。我中心指定金马甲网站(http://www.jinmajia.com/)为本次网络动态报价平台,依照《网络动态报价指引》(见附件)和《网络动态报价须知》(见附件)组织竞价。  
本次网络动态报价分为自由报价期和限时报价期两个阶段。
1、报名登记时间:2017年1月6日至2017年1月19日17:00时止。
2、自由报价期:2017年1月6日至2017年1月20日9:30时止。
3、限时报价期:2017年1月20日9:30时开始。
特别事项说明 1、转让标的已拆解,标的状况以交付时现状为准,受让方不得在受让后对标的提出任何异议;
2、受让方自行负责标的的运输和清场工作,并承担标的运输过程中产生的相关费用;
3、需现场勘查的意向受让方,请联系现场勘查人员。
备查文件
其他说明 现场勘查人员:杨小飞            联系人电话:0551-68150559
联系方式 联系人 联系电话
葛荣华 0551-62871604
交易机构传真 0551-62871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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