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位置:首页 > 挂牌项目公告 > 挂牌项目公告 > 详细信息

辽宁省监狱集团16台车辆及中航器材沈阳分公司2台车辆转让公告

2017-02-16 09:48:12.0 来源:青海产权交易市场 点击数:1831

 

一、关于本次转让标的的基本情况及瑕疵说明

1、辽宁省监狱企业集团有限公司转让16台车辆,中国航空器材进出口有限责任公司沈阳分公司转让2台车辆,各标的底价及详细情况见沈阳联合产权交易所(以下简称“沈交所”)网站(www.sprtc.com)《辽宁省监狱企业集团有限公司及中国航空器材进出口沈阳分公司车辆转让信息表》。本次转让的所有车辆以车辆展示时的实物现状为准,以车辆的序号及车牌号进行网络竞价,网络竞价时请所有意向受让方务必记住网络竞价车辆序号及车牌号。
2、本次转让的所有车辆按其现场展示的状况及状态进行转让和交接,转让方对标的所作出的说明及相关资料均是对标的所作的参考性说明,不作为转让方对标的品质和数量的任何担保,也不作为标的现状的法律依据和标的移交的凭据。
3、本次转让的所有车辆虽经有资质的评估机构的评估,但车辆参数等数据可能有误,仅供参考。
特别提示:(1)由于部分车辆停放时间较久,可能存在车胎漏气、无法启动、油料不足、电瓶不能正常工作或因机器损坏已无法行驶以及其它可能存在的部件及备品损坏、缺失等现象,网络竞价成交后,若存在以上问题或车辆参数等数据有出入,车辆不予退换,成交价和交易服务费不作调整;(2)车辆已行驶里程数仅供参考。
4、本次转让的所有车辆,其车牌号归转让方所有,在变更过户时,车号牌由相关行政管理机构收回。受让方务必于成交后7个工作日内自行到相关部门办理车辆过户手续(转让方可配合过户)。受让方提取车辆前,需向转让方缴纳过户保证金,车辆过户涉及的二手车交易税金等费用均由受让方承担。领取新牌照后,持相关手续到车辆产权单位办理退还过户保证金手续。所购买车辆保险截止时间已在《辽宁省监狱企业集团有限公司及中国航空器材进出口沈阳分公司车辆转让信息表》中公布,车辆交强险、车船税竞价成功日前由转让方承担,竞价成功日(含当日)后由买受方承担并在提取车辆前补足。该批次车辆现有手续完备,如出现无法过户等特殊情况,交易终止,转让方不承担由此引起的相关责任。
5、本次转让的车辆已经将违章记录全部处理完毕。车辆成交后,如再有违章记录(截止到车辆交接时间),违章罚款由受让方凭罚款收据于车辆交车日后5个工作日内到转让方处报销,只报销有罚款收据凭证的罚款,滞纳金、其他费用及违章扣分问题由受让方自行解决。转让方不提供车辆违章记录查询结果,具体违章事实以相关行政管理机构的登记为准。
6、本次转让的车辆还可能存在其他欠费情况,所有车辆欠缴情况由意向受让方自行查询处理。一旦网络竞价成功,该车辆所欠任何税费由受让方全部承担,并承担相关规定处理结果及责任。
7、受让方一旦按照约定的时间、地点提取成交车辆,即意味着车辆交接已经完成。由本车引起或发生的一切债权债务、交通事故等法律责任、经济责任概由受让方完全承担。
8、转让方已对标的资料进行了全面如实的披露,并不表明能够对标的的所有瑕疵,特别是隐蔽的瑕疵进行了全部揭示,请意向受让方谨慎报价。
二、挂牌、竞价、报名时间:
1、挂牌、竞价时间:
挂牌日期为2017年2月15日---2月28日;公告当日启动自由报价,2017年3月1日09:30起每间隔5分钟逐台启动限时报价。
2、现场看车时间:
辽宁省监狱企业集团有限公司
2017年2月27日---2月28日9:30时-16时,地址:沈阳市皇姑区鸭绿江北街197号(沈阳东方亿德贸易有限公司院内) ,咨询电话: 祖先生 18040088517
中国航空器材进出口有限责任公司沈阳分公司
2017年2月23日—2月24日9:30时-16时,地址:大东区小河沿路3号,咨询电话:朱青瑞 88294379
意向受让方现场查勘须服从现场工作人员指挥调度。
3、意向受让方在公告期间到沈阳市浑南区21世纪大厦B座4楼产权交易窗口办理网络竞价登记手续。
三、竞价保证金及辽宁省监狱企业集团有限公司车辆过户保证金
竞价保证金缴纳:每份竞价保证金为1万元,意向受让方按照各展示报名截止时间16:00前(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将竞价保证金汇入沈交所指定账户,交款人账户名与意向受让方必须一致,否则取消网络竞价资格。意向受让方可以对所有车辆进行报价,但一份竞价保证金只能成交一台车辆,一旦成交后交易系统将自动终止对以后其他车辆的报价。所有保证金不计息。
辽宁省监狱企业集团有限公司车辆过户保证金
受让方过户保证金缴纳及退还:受让方提取车辆前需向转让方缴纳过户保证金,轿车每台1万元,吉普车排量5.7L以上(含5.7L)每台5万元,,吉普车排量5.7L以下,4.0L以上车辆每台3万元。如所购车辆交强险、车船税到期,需补齐后方能提取车辆。重新领取牌照后,受让方3个工作日内持车辆过户手续到车辆产权单位退还过户保证金。所有过户保证金不计息。
受让方竞价保证金处理及价款缴纳:受让方的竞价保证金自动转为价款的一部分。受让方须于竞价成交后(含竞价成功当日)2个工作日内将竞得标的的其余价款及交易服务费(成交价3%)汇入沈交所指定账户。价款全额到账后签订《车辆转让协议书》,并同意沈交所将成交价款转至车辆转让方。如因受让方原因致使交易未能完成,保证金不予退还。
未竞得标的意向受让方竞价保证金退还:竞价结束后,沈交所将在10个工作日内将竞价保证金退还给未竞得标的的意向受让方交款账户。
四、网络竞价登记及网络竞价
1、网络竞价登记
⑴网上报名
意向受让方网上报名请登录沈阳联合产权交易所网站(www.sprtc.com)进入公车频道,点击“注册”,填制意向受让方信息,上传意向受让方资料,按提示用意向受让方本人银行卡缴纳竞价保证金(法人单位报名须用本单位账户汇缴保证金),并填写汇款信息。审核通过后,系统将发送 “金马甲”竞价账号及密码至意向受让方注册手机及注册账户,意向受让方即可登录金马甲网络交易平台(以下简称“金马甲”,网址:http://www.jinmajia.com)进行竞价(操作程序详见沈交所网站公车频道交易指南栏目)。
⑵现场报名
意向受让方需在在公告期间到沈阳市浑南区21世纪大厦B座4楼产权交易窗口办理网络竞价登记手续。自然人须提交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代为办理的,还须提交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人单位须提交法人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对本规则及所报名批次车辆公告予以认可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代为办理的,还须提交法人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以上复印件均需加盖法人单位公章。
本次车辆转让采用金马甲网络交易平台(以下简称“金马甲”,网址:http://www.jinmajia.com)进行公开竞价,意向受让方完成报名手续并按照保证金条款要求缴纳保证金后取得金马甲网络竞价帐号及密码,该帐号及密码作为本次网络竞价的唯一合法报价资格,各意向受让方须妥善保管(温馨提示:初次登录请修改密码)。
2、竞价
意向受让方取得金马甲账号及密码后即可登录金马甲进行报价(工作人员稍后会激活意向受让方金马甲登录账号)。竞价分为两种报价阶段:自由报价阶段和限时报价阶段。自由报价阶段期限从挂牌当日开始,按照时间优先,价格优先的原则,意向受让方可以对标的充分报价,报价只要高于现有最高报价即为有效报价(首次报价不低于底价),竞价阶梯为100元或100元的整数倍。自由报价阶段结束后,即进入限时报价阶段,此阶段由多个限时报价周期组成,每个限时报价周期为1分钟。在一个限时报价周期内如无人加价,当前的最高报价者即为该标的的受让方,该标的报价活动结束;如限时报价周期内有人加价,则以此报价时间为新的限时报价周期起点,以此类推,直至最后一个限时报价周期内没有新的有效报价为止,当前最高有效报价的意向受让方即成为该标的受让方,该标的报价活动结束。
五、免责声明
沈交所与金马甲免责:
1、意向受让方应按本规则及每批次转让公告的有关规定提交相关资料至沈交所,如因相关资料未按时、未准确提交而造成资格审核未能通过的;
2、意向受让方应及时将竞价保证金交纳到沈交所指定账户,因竞价保证金未按时到账而导致意向受让方金马甲账户未被激活而不能参与报价的;
3、意向受让方所填写的信息不真实、不准确或不完整而造成注册账户无法激活、竞买保证金无法交纳退还、车辆转移登记手续及提档手续无法办理的;
4、意向受让方应对自己的注册账户、金马甲账户信息保密并及时更改初始密码,遵守《金马甲竞价大厅使用规则》,每个注册账户仅供一名意向受让方使用。因意向受让方原因导致其注册账户、金马甲账户信息及密码泄露而造成的一切后果的;由于意向受让方遗忘或丢失注册账户、金马甲账户、密码的;未及时关注相关竞价活动信息的;自身终端设备和网络异常导致无法正常竞价的;
5、网络竞价的时间以竞价页面时间为准,由于意向受让方自身终端设备时间与竞价页面时间不符而导致未按时参与竞价的;
6、意向受让方遗失车辆过户手续、新号牌造成车辆冒领的。
7、因不可抗力、软硬件故障、非法入侵、恶意攻击导致系统故障无法继续交易的,或者司法部门、政府监管部门紧急要求停止报价等原因导致网络竞价中断或竞价结果异常的,交易各方均不承担责任,沈交所将另行组织竞价中断或竞价结果异常部分车辆竞价,时间及范围以沈交所公车频道公示为准。
六、其他事项
(一)本公告等规定和文件,均作为合同(协议)的有效附件,并与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二)因情况变化沈交所有权对本公告进行修改,具体以沈交所网站发布的通知内容为准。

 



我对此项目感兴趣 返回顶部
内容:

姓名:  
电话:  
Email:  
地址:  
 

上一篇: 惠州市仲恺高新技术开发区45号区展厅
下一篇: 宝鸡九州纺织有限责任公司部分闲置资产转让挂牌公告

0

友情链接

  • 青海省产权交易市场    办公室电话:0971-6113361    邮编:810000    传真:0971-6113361
  • 地址:西宁市城西区五四西路67号金阳光大厦A座15楼     E-Mail:qhcqjy@vip.163.com
  • 备案号:青ICP备09000023号

扫一扫加入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