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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鄂尔多斯电业局报废物资转让

2017-02-16 10:35:11.0 来源:青海产权交易市场 点击数:1702

标的名称

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鄂尔多斯电业局报废物资转让

项目编号

09WZ20170025

挂牌价格()

334,500.00

首次登载报刊

标的数量

1批

挂牌起始日期

2017/2/15

挂牌期满日期

2017/2/21

标的所在地区

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

挂牌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 5个工作日

一、转让方承诺

本转让方现委托内蒙产权交易中心按本申请书的内容在其网站及相关媒体上公开发布产权转让信息并由内蒙产权交易中心组织实施。
本转让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 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 我方所提交的《产权转让信息发布申请书》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 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以及 内蒙产权交易中心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 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二、标的基本情况

标的名称

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鄂尔多斯电业局报废物资转让

资产评估核准备案情况

评估机构

北京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评估基准日审计机构

评估基准日

2016/10/31

内部决议情况

内部决议方式

鄂尔多斯电业局关于处置报废固定资产的请示

重 要 信 息 披 露

本次转让标的存放地点详见资产清单,提请各意向受让方充分考虑运输成本。本次转让不接受实地勘验标的,请各意向受让方了解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并判断项目风险及评估自身风险承受能力。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心”)仅就转让方提供的资料负披露义务,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照片详见此链接:http://pan.baidu.com/s/1bX0tTs

三、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鄂尔多斯电业局

注册地

鄂尔多斯市康巴什新区乌兰木伦大街与团结路交汇处

注册资本(万元)

企业性质

国有企业

经营规模

大型

经济类型

国有独资公司(企业)

组织机构代码

11696128-4

所属行业

电力工业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名称

省(直辖市、自治区)级国资委监管

国资监管机构地区代码

150100

批准单位名称

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批准文件文号

内电财[2014]225号

批准文件类型

批复

四、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主要交易条件

转让标的名称

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鄂尔多斯电业局报废物资转让

挂牌价格()

334,500.00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支付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1、本次转让标的为报废物资,转让方不保证资产的完整性,不接受意向受让方实地勘验标的,意向受让方须根据标的照片自行判断标的瑕疵,资产数量以清单为准,资产状况以交付时的实际情况为准。对于实物交割过程中部分物资不具备交割条件的,按照“资产评估值*(1+溢价率)”从交易价款中给最终受让方退还相应价款。意向受让方须在对标的状况及交易风险进行充分调查研判后,按照公告的要求向中心提出受让申请并交纳保证金到中心指定银行账户。意向受让方一旦提交受让资料并交纳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标的的全部现状与瑕疵,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被确定受让资格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标的有瑕疵、标的数量、重量和质量与清单不符等为由而拒绝履行相关受让义务。否则视为违约,转让方将按照约定处置保证金。2、竞价结束时的最高报价者即为最终受让方,最终受让方须在竞价结束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纸质报名资料递交至中心并签订《受让履约承诺书》和《报价结果通知单》,并按照《报价结果通知单》中明确的金额支付全部交易价款和交易服务费。 3、受让方在接到中心的《资产交接通知书》之日起的3个工作日内到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物资供应分公司办理提货单手续(或委托内蒙古产权交易有限责任公司代为办理提货单手续),受让方在办理提货单手续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完成资产交接。中心在收到双方签署的资产交接完毕说明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转让方转付交易价款。 4、资产交接前,由转让方负责保管,交接后相关安全责任以及因保管、搬运、切割等产生的费用即由受让方承担。 5、本次转让标的均为报废资产,受让方回收后需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6、转让方为确保本批次废旧物资提货交割安全顺利进行,最终受让方须在签订的《受让履约承诺书》中作出如下承诺:(1)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遵守电业局安全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指派专人现场进行监督,落实安全责任,保证安全措施及监护措施到位,保证在废旧物资交割过程中不发生人身伤亡和设备损坏事件。(2)保证在废旧物资交割提货过程中,远离带电设备或线路,并做好必要的安全措施。我方人员在废旧物资提货现场装车时发生的一切事故均由我方全部承担。(3)我方人员在提货过程中未按要求遵守有关安全管理规定,未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电业局现场管理人员有权制止作业。(4)进场人员及车辆严格执行电业局门卫的管理制度,出入办理登记手续。(5)我方提货人员进入提货现场,遵守以下规定: a、穿戴相应的安全防护服装,佩戴安全帽,不随意走动、吸烟。如我方人员在电业局所辖区域发生偷盗行为,按规定相应赔偿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作业过程中保证及时清除洒落在货场的货物,不损坏站内设备、设施。 b、我方所雇佣的司机在搬运过程中发生违章、安全事故均由我方自行处理和承担损失。若有损坏电业局资产的行为,电业局委托第三方评估公司对设备进行评估(评估费由我方承担),我方将按评估价值进行赔偿。严格执行进站三措要求,办理相关进站手续,不在提货现场存放易燃物品(汽油、酒精等),未经电业局人员同意不在防火重点部位场所和禁止明火区动火作业。 c、不在提货现场赌博、随地大小便。按照国家规定在站内驾车,未经电业局人员同意绝不进入运行设备区。在户外变电站和高压室内搬动梯子、管子等长物,与带电部分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保证在变电站的带电区域不使用金属梯子。 d、未经电业局人员同意不擅自使用站内工器具及物品。不在通道口及阻塞线上随意摆放物料,不在高处作业处下方行走或站立,高处作业不将工具及材料随意上下抛掷,不在变电站内乱丢乱扔物品。

受让方资格条件

意向受让方的经营范围应包括废旧金属回收内容。

保证金的设定

金额

交易保证金应交100,000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

交纳时间

挂牌公告期内交纳

交纳方式

银行转账;

是否交纳过户保证金

过户保证金金额

保证内容

为保护交易各方的合法权益,杜绝非真实意向受让方,转让方在此作出特别提示,意向受让方一旦通过资格确认且交纳保证金,即视为对如下内容予以认可:非因转让方原因,如意向受让方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时,在扣除转受双方应向中心交纳的交易费用后,转让方有权扣除意向受让方已交纳的保证金作为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转让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 (1)被确认受让资格的意向受让方单方撤回受让申请或均未报价的; (2)在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后未按照公告约定时间签订相关受让法律文本或未按照约定及时付清全部交易价款或交易服务费的; (3)未按照公告约定与转让方完成资产交接工作的; (4)意向受让方提交的材料存在虚假或伪造情形的; (5)未按公告约定时间将纸质报名资料递交中心的;(6)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心交易规则中规定的其他情况。

处置方法

1、最终受让方的保证金自动转为交易价款的等额部分; 2、无“保证内容”中任何情形的其他意向受让方,其保证金将在竞价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由中心无息原渠道退还。

挂 牌 信 息

挂牌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按(5)个工作日为周期延牌,最多延长(2)个周期。

交易方式

动态报价

标的附加信息

其他附件

受让方提供的资料清单.doc实物资产受让申请书(法人).doc项目网络竞价须知.doc_鄂尔多斯电业局报废资产评估明细表(内电财(2014)225号)2016-1108dy.xls

五、联系方式

会员机构名称

会员联系人

会员联系电话

交易机构所属部门

产权业务一部

交易机构联系人

潘贞

交易机构联系电话

咨询电话:

潘贞 18147163452

报名电话:

李丽云 181471634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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