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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地实矿产资源勘查开发有限责任公司1辆辉腾轿车转让

2017-02-23 10:13:11.0 来源:青海产权交易市场 点击数:1887

标的名称: 安徽地实矿产资源勘查开发有限责任公司1辆辉腾轿车转让
所属行业: 编    号: TC17AH10000000
所属地区: 安徽省-合肥市 参 考 价: 17.1万元
发表日期: 2017-01-13
项目说明

 



项目名称 安徽地实矿产资源勘查开发有限责任公司1辆辉腾轿车转让
项目编号 TC17AH10000000
转让方名称 安徽地实矿产资源勘查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委托方名称
标的物概况
本次转让标的为1辆辉腾轿车,标的所有人为安徽地实矿产资源勘查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详情如下:

车牌号
车辆品牌
登记
日期
里程表显(万公里)
排放
标准
年检
有效期
皖A31600
辉腾3597CC小轿车
2010.4
10.1031
国Ⅲ
2017.4

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本次转让行为已经转让方上级主管部门批准。
资产评估情况 评估机构 安徽新起点旧机动车价格评估事务所
评估报告书编号 安徽新起点旧机动车价格评估报字(2016)第00355号
评估核准(备案)单位
评估基准日 2016-12-13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人民币17.1万元
挂牌价格 人民币17.1万元
意向受让方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意向受让方为企事业法人的,应有效存续,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2、意向受让方为自然人的,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3、受让方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后5个工作日一次性付清全部转让价款;
4、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公告期限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2017-01-13】至【2017-02-14】止)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信息发布终结
受让登记 意向受让方应于公告期内携带以下资料向安徽省产权交易中心提出受让申请,办理相关手续并缴纳竞买保证金人民币【8】万元(到账截止时间为2017年【2】月【14】日,不计息)。
1、安徽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受让申请书;
2、意向受让方为企事业法人的应提交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上三项材料须提供原件,审查后归还);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公司章程复印件,符合意向受让方内部决策程序的相关受让文件;
3、意向受让方为自然人的应提交身份证复印件(须提供原件,审查后归还);
4、意向受让方在递交受让申请时须向安徽省产权交易中心缴纳竞买保证金(不计息)。意向受让方最终被确定为受让方的,其递交的全部保证金可直接转为转让价款的一部分;未能被确定为受让方的,由安徽省产权交易中心在5个工作日内原渠道退还全额保证金。
5、本公告“意向受让方应具备的基本条件”栏要求的相关资料。
以上资料须提供原件或盖有本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为保护转让方及真实意向受让方的合法权益,杜绝非真实意向受让方,转让方再次作出特别提示,设定如下内容作为要约,意向受让方一旦通过资格确认并缴纳竞买保证金,即视为对本次交易事项充分了解并完全接受标的全部情况。非因转让方的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转让方有权扣除意向受让方已缴纳的全部保证金,作为对转让方的补偿:
(1)意向受让方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
(2)在网络动态报价中,意向受让方均未有效报价的;
(3)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后规定时间内拒绝签订《竞价结果通知单》和《产权交易合同》的。
交易方式 该项目采取网络动态报价、最高报价者得的方式确定受让方。我中心指定金马甲网站(http://www.jinmajia.com/)为本次网络动态报价平台,依照《网络动态报价指引》(见附件)和《网络动态报价须知》(见附件)组织竞价。
本次网络动态报价分为自由报价期和限时报价期两个阶段。
1、报名登记时间:2017年1月13日至2017年2月14日17:00时止。
2、自由报价期:2017年1月13日至2017年2月15日9:30时止。
3、限时报价期:2017年2月15日9:30时开始。
特别事项说明 1、转让车辆以实物现状移交,标的行驶里程以实际数值为准,意向受让方应在转让公告截止日前到现场查看转让车辆,自行了解转让标的的状况、排放标准及过户、使用等相关政策,转让方不承担任何质量保证和瑕疵担保责任,受让方不得在受让后对标的提出任何异议。
2、转让车辆过户手续由受让方自行办理,转让方协助其办理,所产生的一切税费均由买受人承担;车辆过户手续办理完毕后转让方向受让方移交车辆。
3、转让车辆除交强险以外的保险均不过户。
4、转让标的违章罚款及交通事故责任,车辆交接日前的由转让方承担,车辆交接日后的由受让方承担。
5、上述标的情况仅供竞买人参考,不作竞买依据。转让车辆过户过程中涉及的补办保险及年审等手续,均由受让方自行办理,转让方协助其办理,因此产生的所有费用(含补交的费用)均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6、转让成功的车辆办理过户时,受让方必须重新选择号牌,不得继续保留和使用原号牌,原号牌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收回处理。
7、标的详情参见《旧机动车鉴定评估报告书》(安徽新起点旧机动车价格评估报字(2016年)第00355号)。
备查文件 《旧机动车鉴定评估报告书》(安徽新起点旧机动车价格评估报字(2016年)第00355号)
其他说明 现场勘查人员:王先生                联系电话:0551-62886520
联系方式 联系人 联系电话
高先生 0551-62757502
交易机构传真 0551-62871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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