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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人民检察院拥有的一套香港房产公开转让

2017-03-06 09:10:32.0 来源:青海产权交易市场 点击数:1825

项目名称

 江苏省人民检察院拥有的一套香港房产公开转让

项目编号

SYCQ2017001-1

转让行为批准  情  况

批准单位:江苏省机关事务管理局

批准文号:苏事管函【2016】9号

批准日期:2016年4月25日

挂牌日期

挂牌起始日期:

2017年3月6日

 

挂牌终止日期:

2017年4月 5日

首次挂牌日期:

2017年3月6日

转让方名称

江苏省人民检察院

标的物概况


标的物为位于香港铜锣湾礼顿道1号愉景楼13楼H室房产,土地登记册印制编号:ESS150821015566;物业参考编号:A1418531:注册摘要编号:UB7842352;建筑面积为120.21 M2

 

资产评估

情况

评估机构

江苏富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评估报告书编号

苏富评报字(2016)第0091号

评估核准(备案)单位

江苏省机关事务管理局

评估基准日

 2016年8月31日

转让标的净资产评估值

 

特别事项

说明

1、转让方承诺合法持有并有权处置转让标的,转让标的不存在因租赁、抵押等事项而影响本次交易的情形;

2、本次转让标的位于香港,受让方需自行了解香港法律法规及房地产市场相关政策;并自行至房产现场查看;

3、转让标的现产权登记所有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大陆地区自然人,成交后,江苏省人民检察院将配合转让双方完成房产变更手续;
4、受让方须在签订香港房产转让合同之日起10天内一次性将交易价款汇至江苏省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受让方支付全部转让价款及相关费用后方可办理房产变更手续;
5、变更手续办理过程中所涉及的相关税费,由转让双方根据香港法律法规及当地房地产市场的相关规定各自承担;水电气等相关费用由双方当场结清;
6、转让标的挂牌面积若与实际测量面积出现误差,双方不再另行结算;

7、本次交易中涉及的交易保证金、交易价款、交易服务费均以人民币结算。
8、转让标的以实际状况为准。以上提供的标的物情况说明仅供参考,不排除有未知事项及瑕疵的存在,故转让方和交易所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已告知的瑕疵);受让方参与竞买,即表明受让方愿意按照转让标的实际状况竞买,受让方应充分考虑瑕疵风险因素及其他综合因素,慎重竞买;尽管上述事项未在本公告以及评估报告中揭示,受让方应自行承担相关风险,转让方及交易所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转让底价

人民币1056.03万元

受让方应具备的具体条件

一、意向受让方应当符合香港法律规定的购房条件的自然人或法人组织;
二、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能够按照本公告的条件支付价款。

备查文件

1.江苏省机关事务管理局批复;

2.资产评估报告书;

3.评估备案表;

4.其他相关资料。

其他说明

一、申请程序及相关事项:

(一)意向受让方应按本公告要求提交相关报名材料,于本公告期截止日当日17时前至江苏省产权交易所(南京市山西路128号和泰国际大厦29楼)提出受让申请,并填写《国有资产意向受让登记表》(意向受让方为自然人的须本人至江苏省产权交易所现场办理),江苏省产权交易所接受报名时间:上午9:00-11:00,下午15:00-17:00,节假日除外。

二、意向受让方须报送材料:

(一)意向受让方为企业法人的应提供: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企业同意受让标的物的内部决策文件(原件);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4、《国有资产意向受让登记表》;

5、转让方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二)意向受让方为自然人的应提供:

1、身份证复印件;

2、《国有资产意向受让登记表》;

3、转让方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三、公告期满后,江苏省产权交易所将会同转让方根据报名结果,共同确定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如公告期内无意向受让方报名,则本公告顺延5个工作日。

四、交易方式:

如只征集到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用协议方式转让;征集到两名或两名以上意向受让方,如意向受让方中含港方竞买人,则采用一次报价价高者得的方式确定受让方;如意向受让方均为大陆竞买人,则采用网络竞价的方式确定受让方。。

五、保证金及价款支付方式

1、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在江苏省产权交易所规定的期限内,向江苏省产权交易所提交200万元(人民币)保证金,以确定其参与收购;

2、意向受让方须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需在转让方规定时间内与转让方签订《香港房地产买卖契约》,并在《香港房地产买卖契约》签订后10个工作日内,按照《香港房地产买卖契约》约定支付交易价款。

六、收费标准:

(一)协议转让:受让方按成交额的2‰向江苏省产权交易所支付交易服务费。

(二)竞价转让:受让方按成交额的1.2%向江苏省产权交易所支付交易服务费。

联系方式

联系人

产交所:郜先生      

 

联系电话

025-83163361    

传真

025-831633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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