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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滨海新区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34辆福田牌公交车

2017-03-10 08:57:21.0 来源:青海产权交易市场 点击数:1554

项目编号 GR2017TJ1000036
转让方名称 天津滨海新区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标的名称 天津滨海新区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34辆福田牌公交车 
资产来源 国有企业法人  
资产评估情况 评估基准日 2016-06-30 
资产评估值 306.851000(万元) 
挂牌金额 307.000000(万元) 
交易方式 网络竞价
挂牌日期 2017-03-09 
挂牌截止日期 2017-03-22 



1
车牌号码 见机动车登记证书  车型 见机动车登记证书 
所属省份 天津市  所在城市 市辖区
所在辖区 滨海新区 
登记日期 2010-12-20  使用年限  
颜色 见机动车登记证书  行驶公里数
批准单位名称 天津泰达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信息发布公告期  
信息发布期满后,
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变更公告内容,重新挂牌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征集到两家及以上
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
网络竞价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付款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1、意向受让方应当在其受让资格被确认后的三个工作日内将交易保证金80万元打到天津产权交易中心指定账户。 2、意向受让方递交受让申请时,需书面承诺:已经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转让标的所涉及评估报告及该等报告和相关文件、公示信息所披露的内容,已经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对标的所涉及的现状等相关情况已完全知悉且认可,已到相关机动车管理部门了解相关政策法规及过户要求,并已完成对该标的状态的现场看样,且认可标的现状。知悉公告信息重大事项披露内容中关于车辆使用性质为公交客运车辆,无相关运营资质无法过户等情况。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产权转让公告之内容,自愿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风险、责任、经济损失及后果。受让方不得以此向产权交易机构及转让方追究责任或其他主张。 3、意向受让方在进行受让登记前须进行现场看样,办理受让登记时须提供《承诺函》及转让方盖章确认的《现场看样确认函》。意向受让方须提前联系转让方预约现场看样事宜,没有预约的意向受让方谢绝入内,转让方不予接待。(联系人:李先生 电话:13512285056) 4、本项目挂牌期满,经受让资格确认并交纳保证金后只征集到一家意向受让方,则采取协议方式成交。若征集到两家及以上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网络竞价方式确定受让方。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自动转为竞价保证金。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的,其交纳的保证金转为交易价款的组成部分,其余未受让成功的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按天津产权交易中心有关规定和程序原额原路径退还。 5、最终确定的受让方应在天津产权交易中心书面通知期限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最终受让方应在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后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剩余交易款交付到天津产权交易中心指定银行帐户。 6、本项目一经成交,在交易过程中产生的交易佣金、交易鉴证手续费、网络竞价费等相关费用均由受让方承担。 7、本项目转让方设有保留底价,如该项目进入竞价阶段,当所有竞买人的最高报价未达到保留底价时,转让方有权不予成交。 8、若非转让方原因,意向受让方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转让方将通过产权交易机构全部扣除意向受让方已缴纳的交易保证金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1)意向受让方已办理有效受让手续并交纳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2)产生两家及两家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未及时参加后续竞价程序的,以及在竞价程序中,因竞买人均未按照规定提交有效报价,导致交易失败的;(3)在网络竞价程序中各竞买人均未报价导致无法确定受让方的;(4)最终受让方未在产权交易机构书面通知期限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5)最终确认的受让方未按规定时间支付剩余交易价款的。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受让。  




交纳金额 80.000000(万元) 
交纳截止时间 确认受让资格后3个工作日内 
交纳方式 现金 汇票 网上支付  
受让方资格条件 无 
其他需要披露的内容 1、标的情况参见《评估报告》《机动车登记证书》《车辆明细表》等相关备查文件。 2、此次标的车辆转让不含车辆牌照号。 3、该标的车辆使用性质为公交客运车辆,意向受让方需自行了解国家及当地机动车过户相关政策。如因受让方资质原因不能办理过户手续的由受让方自行承担责任,与产权中心及代理机构无关。 4、此次转让车辆自2015年7月至今停止使用,全部车辆近两年均未办理年检手续,转让方已向交管部门咨询了解三年内可补办漏检车辆年检手续,转让方承诺在受让方交齐交易全款后50个自然日内配合受让方办理年检手续,车辆年检费用由受让方承担。如因年检问题导致不能办理过户手续的由转让方承担责任,与产权中心及代理机构无关。 5、此次转让车辆自2015年7月停用,受存放条件的影响,车辆内部需重新改造、整修后方可重新正常启用。具体车辆状况以现场看样为准,受让方办理登记手续即视为认可标的现状。  
代理机构名称 天津实物转让调剂市场 经 纪 代 理 人 陈凯  联系电话 589221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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