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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河东区互助南里24号楼13号底商房产

2017-04-13 10:53:19.0 来源:青海产权交易市场 点击数:1739

项目编号 GR2017TJ1000192
转让方名称 天津医药集团泓泽医药有限公司
标的名称 天津市河东区互助南里24号楼13号底商房产 
资产来源 国有企业法人  
资产评估情况 评估基准日 2016-05-31 
资产评估值 442.100000(万元) 
挂牌金额(法院委托拍卖项目此项为参考价) 690.000000(万元) 
交易方式 网络竞价
挂牌日期 2017-04-13 
挂牌截止日期 2017-04-26 




坐落位置 天津市河东区互助南里24号楼13号底商 
房地证号 津字第102020809795号  土地使用权面积总计 29.3 
附属设施 无  建筑面积(平方米)总计 156.8 
设计用途 非居住  土地使用权类型 出让 
租赁情况
批准单位名称 天津市医药集团有限公司 



信息发布公告期  
信息发布期满后,
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变更公告内容,重新挂牌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征集到两家及以上
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
网络竞价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付款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1、意向受让方办理摘牌手续,即表示已充分了解并认可该房产所涉及的租赁、清场、过户、未来规划等相关情况,并已完成对该房产现场状态的实地踏勘,了解房地产限购政策,且认可该房产现状。如因意向受让方原因而不能办理交易房产过户登记手续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风险、费用、经济损失均由受让方承担。2、意向受让方应在通过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按挂牌价格的30%交纳保证金(207万元),保证金支付到天津产权交易中心指定的银行账户内。3、如挂牌期满,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则采取协议方式进行转让,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后,最终受让方已交纳的保证金自动转为等额交易价款。若征集到两个或两个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则采取网络竞价方式确定最终受让方,各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并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后,其交纳的保证金转为等额交易价款,其余意向受让方的保证金将按照天津产权交易中心的有关规定和程序按原路径原额返还。网络竞价所产生的全部费用均由最终受让方承担。4、最终受让方须在产权交易机构书面通知期限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5、最终受让方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后,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剩余交易价款一次性打入天津产权交易中心指定结算账户内。6、最终受让方须履行此房产现有承租人的租赁合同直到合同结束,如最终受让方不履行现有租赁合同导致一切纠纷由最终受让方承担7、房地产交易、变更、过户等转移过程中的一切税、费均由交易双方按国家相关规定各自承担。8、若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意一种情况,转让方有权通过天津产权交易中心全部扣除该意向受让方保证金,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金:(1)已获得受让资格且交纳了保证金后单方提出撤销受让申请的;(2)征集到两个或两个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意向受让方不参与竞价程序的;(3)在竞价过程中以挂牌价格为起始价格时,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导致无法确定最终受让方的;(4)最终受让方未在产权交易机构书面通知期限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5)最终受让方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后,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未将剩余交易价款一次性打入天津产权交易中心指定结算账户内的。 




交纳金额 207.000000(万元) 
交纳截止时间 意向受让方应在通过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按挂牌价格的30%交纳保证金207万元,保证金支付到中心指定账户 
交纳方式 现金 汇票 网上支付  
受让方资格条件 无 
其他需要披露的内容 1.标的情况见《评估报告》、《租赁合同》、《续签协议》等相关备查材料。 2.建筑面积为156.8平方米,土地使用权面积为29.3平方米,土地权属性质为国有土地, 用途为城镇单一住宅用地,土地使用权类型为出让,设计用途为非居住。3.该房产目前处于租赁状态,租期到2017年11月14日到期,承租人为自然人,其已经确认不行使该房产优先购买权且已经签订不续租声明并书面确认在房租到期后10日内搬离该处房产。3.该标的房产无权属纠纷、无诉讼、无查封、无抵押、担保等情况。 
代理机构名称 天津市医药集团有限公司 经 纪 代 理 人 王薇  联系电话 232685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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