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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宁市传媒大厦临银泉大道附楼一楼商业用房五年租赁权

2017-04-13 11:40:31.0 来源:青海产权交易市场 点击数:1786

标的名称 咸宁市传媒大厦临银泉大道附楼一楼商业用房五年租赁权 
项目编号 GR2017HB1000142    
转让申请与承诺

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
本转让方提出申请,将持有的(咸宁市传媒大厦临银泉大道附楼一楼商业用房五年租赁权)公开转让,按本公告内容由贵所在网站及相关媒体公开发布资产转让公告信息并由贵所组织实施。本转让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实物资产权属清晰,我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处置权的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转让资产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对所填写内容及提交所有材料(包括原件、复印件)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有效性承担责任,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同意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对上述材料内容予以公告;
4、我方已对交易所的交易规则有了充分的理解和认可,并愿意遵守交易所的交易规则;
5、标的转让后,我方积极协助受让方办理资产交接及变更手续,如果由于我方提供资料存在瑕疵而未在公告中披露的原因,致使资产无法交接或变更等情形,我方承担全部责任;
6、我方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就本次房产转让事项书面通知了承租人。(适用于转让标的已出租的情况)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因违反上述承诺,给贵所、意向受让方和经纪会员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 

资产占有方名称 咸宁市城市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资产属性(资产来源) 企业实物资产  
资产类型 其他  
资产评估情况 评估机构 湖北长江求实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资产基准日 2017-01-30 
资产评估值 198.07(万元)  
核准(备案)情况 核准(备案)机构  
核准(备案)日期 2017-04-10 
挂牌价格 202(万元) 
挂牌起始日期 2017-04-11 
挂牌截止日期 2017-04-24 
权利人是否有意向
行使优先购买权
否  
重大事项披露 标的一:咸宁市传媒大厦临金桂路附楼一楼商业用房五年租赁权,面积:950平方米,整体参考价:59万元/年,第五年租金增涨5%,竞买保证金:15万元; 标的二:咸宁市传媒大厦临银泉大道附楼一楼商业用房五年租赁权,面积:745平方米,整体参考价:40万元/年,第五年租金增涨5%,竞买保证金:15万元; 标的三:咸宁市传媒大厦临银泉大道附楼餐厅用房五年租赁权,面积:394平方米,整体参考价:9.7万元/年,第五年租金增涨5%,竞买保证金:5万元; 标的四:咸宁市传媒大厦临银泉大道附楼二楼夹层商业用房十年租赁权,面积:913平方米,整体参考价:18.6万元/年,第五年和第九年租金分别增涨5%,竞买保证金:15万元;  

一、标的资产信息
其他资产 名 称 咸宁市传媒大厦临银泉大道附楼一楼商业用房五年租赁权  数量
评估值(万元) 198.07 
附加信息  

二、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信息发布公告期 10 个工作日
信息发布期满后,
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信息发布终结。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征集到一家
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
协议转让方式确定受让方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征集到两家及以上
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
拍卖方式确定受让方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支付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竞买,不接受联合体竞买。 2、竞买人报名参与承租商业用房的,须出示相关资质证明。报名参与承租餐厅用房的,必须出示餐饮许可证、卫生证等相关证明,且已有参与正规餐饮工作2年或以上工作经验。 3、竞买人竞买成功后,不得擅自更改房屋用途。 4、竞买人竞买成功后,必须参与经营,不得转租他人。  
受让方资格条件 有意竞买者请于2017年4月24日16时前到咸宁市产权交易中心交纳竞买保证金(以到帐为准),索取有关竞买资料并办理竞买报名手续
报名截止时间为2017年4月24日17时。 经审查,竞买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并办理竞买报名手续的,咸宁市产权交易中心及湖北泉盛拍卖有限公司将在2017年4月24日17时30分前确认其竞买资格,发给其竞买资格确认书。  
 
 
 
 
交纳金额 15(万元) 
交纳截止时间 挂牌截止日17:00前 
交纳方式 现金 支票 汇票 其他  
保证事项 注:产权交易当事人没有约定保证金处置方法的,按照《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产权交易保证金操作细则》相关规定执行。  
处置方法 注:产权交易当事人没有约定保证金处置方法的,按照《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产权交易保证金操作细则》相关规定执行。  
保证金及价款结算账户 保证金及价款统一结算账户: 
收款单位:咸宁市产权交易中心
开户行:湖北咸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淦河支行
行号:清算行号:;大额支付行号:
账号:82010000000165731
披露附件

三、联系方式1
会员机构名称      会员联系人   会员联系电话  
交易机构 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  交易机构联系人 陈经理  交易机构联系电话 0715-8126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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