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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辆梅赛德斯奔驰WDB21004小型轿车

2017-04-17 14:53:03.0 来源:青海产权交易市场 点击数:1973


标的名称

一辆梅赛德斯奔驰WDB21004小型轿车 

项目编号

BBWCQJY17-80

挂牌价格

人民币4650元

登载网站

www.bbwcq.com

交易保证金

人民币2000元

标的所在地区

广西南宁

标的所属行业

 

网络竞价时间

2017年 4 13 日10:00-- 4   20日10:00

限时报价周期:180秒

办理竞买登记及交纳保证金截止时间

2017年4  19 日17:00前

 

 

转让方承诺

 

我方(广西万泰印务有限公司)向北部湾产权交易所提出申请,将持有的转让标的公开转让,由北部湾产权交易所公开发布转让信息并组织交易。我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出如下承诺:
   、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我方所提交的有关转让标的相关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北部湾产权交易所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转让标的

一辆梅赛德斯奔驰WDB21004小型轿车

资产简介

    

序号

车牌号

品牌型号

行驶里程(km)

购买时间(年月)

挂牌价格(元)

竞价阶梯(元)

交易保证金(元)

现状描述

1

桂ADM692

梅赛德斯奔驰WDB21004

/

2001-05-24

4650

500

2000

车况良好

、意向受让方需对车况现状充分了解,并愿意承担车辆如因达不到国家有关要求无法过户导致撤销交易的风险;

、标的按现状转让及交付。标的行驶里程以实际数值为准;

、车辆过户(含补办材料)费用、更换牌号费用、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如需补办)、车船税(如需补交)、尾气检测(如需办理)、二手车交易税等税、费由受让方负担;

、如车辆年审及路桥费逾期未办理的,需要补办的费用由转让方承担;车辆过户之前的违章处理费用由转让方承担;

、车辆交割:受让方成交价款到达北部湾产权交易所帐户后15个工作日内,转让方配合受让方共同到车管所办理车辆过户手续,过户手续办结后受让方可以提车。

挂牌价格(元)

4650.00

交易保证金

及其相关规定

    参与本项目需交纳交易保证金:2,000.00元,需在2017年4月 19日17:00前之前缴到北部湾产权交易所指定帐户

    竞买人以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为保证做出如下承诺,否则交易保证金将不予返还。
    一、竞买人须以不低于挂牌价应价(有其它竞买人应价则本义务自动免除)并按规定与交易所、转让方签订成交文件,否则交易保证金将作为违约金,不予返还。

 二、网络竞价成交,买受人须在成交后3个工作日内到交易所签订成交确认书文件,与转让方签订《交易合同》。

 三、竞买人出现以下行为之一者视为违约,交易所有权不予退还竞买人已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及取消竞买人的竞买资格(包括已取得的最终受让资格)。竞买人将承担违约所造成的所有经济及法律责任。 

(一)提供虚假资料致使竞价无效;

(二)做出有效报价后反悔;

(三)网络竞价成功后放弃受让;

(四)网络竞价成功后故意拖延(超过10天)不与交易所签署成交确认文件;

(五)网络竞价成功后故意拖延(超过10天)不与转让方签署交易合同;

(六)与他人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他人的合法权益;

(七)扰乱竞价秩序,使竞价活动无法进行;

(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成功受让项目后,竞买人已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全部转为成交价款。

   五、未成交者的交易保证金将全额无息返还。

成交价款支付

支付方式:一次性以货币方式足额支付至我交易所指定银行账户

   支付期限:《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

资产评估 情况

资产评估机构

南宁市恒厚二手车评估鉴定有限公司

评估基准日

2017年3月2日

评估值(万元)

相关评估资料在确定标的成交后公布查阅

转让方

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广西万泰印务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许汉业

注册资本

5780万元

地 址

南宁经济技术开发区迎凯路25号

资产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内部审议决议

同意公开处置

批准单位名称

广西民族印刷包装集团有限公司

批复文件

桂民印集团集团〔2017〕3号

资产评估 情况

资产评估机构

南宁市恒厚二手车评估鉴定有限公司

评估基准日

2017年3月2日

受让方资格条件

意向受让方必须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合法存续的法人;

、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交易方式

动态报价

报价方式:拍卖式报价

自由报价时间:2017年4 13 日10:00-4 20 日10:00

限时报价周期:180秒

竞买登记手续

竞买人2017年 4   19 日17:00时之前自行登录交易所网站(www.bbwcq.com)E交易专区进行会员注册、报名并将交易保证金人民币2000元缴入我交易所E交易系统推送账户(以到账为准,不计利息)。竞买资格经我交易所审核通过后以短信方式向竞买人发送竞价登录账号和密码,竞买人自行登录E交易专区报价系统进行竞价,按价格优先、时间优先原则确定买受人。

联系方式

联系人:经理

联系电话:0771-5585039

我所地址:广西南宁市竹溪大道43号荣桂商厦B座三楼

附件1:车辆相片

 

 

 


附件2:

                    

                                  项目编号:BBWCQJY17-

 一辆梅赛德斯奔驰WDB21004小型轿车转让项目

交易合同(范本)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二手车流通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公开、公平、

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甲、乙双方就资产转让事宜订立合同条款如下,双方共同遵守。

 

一、双方当事人

  转让方(甲方) :广西万泰印务有限公司      

     住所:南宁经济技术开发区迎凯路25号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受让方(乙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二、转让标的及交易内容

转让标的:桂ADM692梅赛德斯奔驰WDB21004小型轿车一辆。详情如下:

车辆牌号  ADM692 车辆类别  小型轿车  

品牌型号   梅赛德斯奔驰WDB21004 颜色          

发动机号码11195732280115  车架号码WDB2100481B426204         
    初次登记时间 2001-05-24 登记证号              
    行使里程       公里  使用年限至        
    车辆年检有效期至 2017 5 

车船使用税纳税记录卡缴付截止期         
车辆养路费交讫截止期     

车辆保险险种1    2    3      

保险有效期截止日期         
配置                                   
其它情况                                 

转让标的由甲方委托北部湾产权交易所公开转让,采用

 网络竞价 交易方式,最终由乙方成功受让。

成交价格:人民币       元(¥      .00    

三、成交价款的支付方式及期限

乙方应在 2016  4   17:00前将成交价款缴入北部湾产权交易所如下帐户,车辆过户手续

办结、双方无其它异议后由北部湾产权交易所结转给甲方。

户名:北部湾产权交易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账号:5501014140000054

开户行:中国民生银行南宁分行

四、双方约定

甲方应承诺出卖车辆不存在任何权属上的法律问题和各类尚未处理完毕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

或者交通事故;应提供车辆的使用、维修、事故、检验以及是否办理抵押登记、交纳税费、报废期

限等真实情况和信息。

甲方享有车辆处置权,将车辆按现状转让。乙方确认在交易之前已对车辆的情况有了全面的了解,

同意按车辆的现状进行交易。

因双方交易车辆为旧机动车车辆,故双方签本合同时均对车身及发动机工作状况表示认同。

五、车辆过户

乙方成交价款到达北部湾产权交易所帐户后15个工作日内,甲方配合乙方共同到车管所、保险公

司办理车辆过户手续,费用乙方承担。车辆过户手续完毕后,乙方方能提车。

1.甲方应提供车辆过户所需的材料,如需补办,费用由甲方承担。

2.车辆的年审、路桥税逾期未办理,过户前需到车管所办理,费用由 甲方承担。

3.车辆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车船税逾期未办理,过户前需到保险公司重新申办,费用

由乙方承担。

4.车辆如为免购置税车辆,需到车辆注册的税务部门重新申办车辆购置税证明并交纳购置税,费用

 乙方承担。

因甲方原因或车管所原因致使车辆不能办理过户手续的,本合同解除,车辆转让费返还给乙方;

因乙方原因致使车辆不能办理过户手续的,责任由乙方承担,车辆转让费不再返还乙方,甲方可将

标的另行处置

六、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甲、乙双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应本着友好合作的原则协商解决,或请北部湾产权交易所

沟通、调解。协商、调解无效时,可以向  方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

七、违约责任

乙方未在本合同约定的时间内向交易所支付本合同约定的交易价款的,乙方原交纳的交易保证金

在扣除甲、乙双方应支付给北部湾产权交易所的竞价服务费后的剩余金额作为对甲方在此次交易中

的损失的赔偿;甲方不履行本合同的约定,应当向乙方支付等额的赔偿;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要

求解除合同的,乙方原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扣除甲、乙双方应支付给北部湾产权交易所的竞价服务

后的剩余金额退还给乙方,双方对此次交易中发生的费用及承担比例自行结算。

乙方不按时支付成交价款或甲方不按时交付标的的,每逾期一日按应付价款的 1 ‰向对方支付违

约金。

一方违约给另一方造成经济损失,且违约方支付违约金的数额不足以赔偿对方的经济损失时,守

约方有权就差额部份向违约方追偿。

八、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时可以变更、解除合同:

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

一方因故没有履行合同,另一方予以认同的;

双方协商一致,并订立了变更或解除协议。

本合同的变更、解除须订立书面协议,并报北部湾产权交易所集团备案。

九、双方约定的其他条款:本合同未约定的事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二手车流通

管理办法》以及有关的法律、法规和规章执行。

、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的变更、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   份,北部湾产权交易所留存一份。

 

转让方(甲方):                  受让方(乙方):

(盖章)                         (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代表(签字):              或授权代表(签字):

 

 签约地点:                              

 签约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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