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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河港务局持有的丰田陆地巡洋舰1辆

2017-04-17 15:12:46.0 来源:青海产权交易市场 点击数:1609

标的名称 黑河港务局持有的丰田陆地巡洋舰1辆 
项目编号 GR2017HL2000433  (原项目编号SW2017R054203)  
转让申请与承诺

黑龙江联合产权交易所:
本转让方提出申请,将持有的(黑河港务局持有的丰田陆地巡洋舰1辆)公开转让,按本公告内容由贵所在网站及相关媒体公开发布资产转让公告信息并由贵所组织实施。本转让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实物资产权属清晰,我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处置权的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转让资产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对所填写内容及提交所有材料(包括原件、复印件)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有效性承担责任,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同意黑龙江联合产权交易所对上述材料内容予以公告;
4、我方已对交易所的交易规则有了充分的理解和认可,并愿意遵守交易所的交易规则;
5、标的转让后,我方积极协助受让方办理资产交接及变更手续,如果由于我方提供资料存在瑕疵而未在公告中披露的原因,致使资产无法交接或变更等情形,我方承担全部责任;
6、我方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就本次房产转让事项书面通知了承租人。(适用于转让标的已出租的情况)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因违反上述承诺,给贵所、意向受让方和经纪会员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 

资产占有方名称 黑河港务局 
资产属性(资产来源) 企业实物资产  
资产类型 交通运输工具  
资产评估情况 评估机构 黑龙江亚中资产房地产土地估价咨询有限公司 
资产基准日 2017-02-14 
资产评估值 28.308(万元)  
核准(备案)情况 核准(备案)机构 黑龙江航运集团有限公司 
核准(备案)日期 2017-03-20 
转让底价 35(万元) 
挂牌起始日期 2017-04-14 
挂牌截止日期 2017-04-27 
权利人是否有意向
行使优先购买权
否  
受让方资格条件 无 
重大事项披露 1、标的车辆可能存在部分证件缺失或有关变更手续未办理情况,交易完成后,由受让方自行补办,所需费用由受让方承担。 2、标的车辆可能有违章记录,交易完成后,违章罚款、违章扣分由受让方自行解决。 3、标的车辆可能存在其它欠费,意向受让方须自行查询和核实车辆欠费情况,一旦交易成功,受让方须承担车辆所欠全部费用并承担可能由此造成的处罚。 4、标的车辆商业险不在本次转让范围内,成交后,车辆商业险不过户给受让方。 5、车辆的相关数据,请以展样现场车辆显示的实际数据为准。标的车辆按现场展示的状况进行转让和交付,产权交易机构、资产占用方提供的相关资料及所作的陈述仅供参考,不作为对车辆品质的任何担保,也不作为标的车辆现状的法律依据和移交的凭据。 

一、标的资产信息
机动车 车型 丰田陆地巡洋舰JTMHU09J  车牌号 黑NJ0018 
购置日期 2011-4-26  登记日期 2011-4-22 
使用年限   颜色 白色 
行驶公里数   数量
评估值(万元) 28.308 
附加信息

展样联系人:张先生 13314562800

 

二、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信息发布公告期 10 个工作日
交易方式 动态报价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支付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1、意向受让方须在公告截止日15:00前携带有效证件、保证金交款凭据到黑龙江联合产权交易所办理竞买登记手续。逾期未办理竞买登记手续及交纳保证金的,视为放弃受让资格。在办理竞买登记手续时,自然人须提交身份证原件;法人单位须提交营业执照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
2、意向受让方须在被确定为受让方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签署《报价结果通知单》,并将除保证金以外的剩余交易价款及交易服务费一次性支付至黑龙江联合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受让方须在领取《报价结果通知单》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交易合同。
3、转让方或其委托的中介机构协助受让方办理产权变更登记手续,受让方须无条件积极配合。交易双方应在交易双方签订交易合同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所竞得车辆的产权变更登记手续;如因受让方原因导致车辆产权变更登记手续拖延的,一切责任由受让方承担。  
受让方资格条件 无 




交纳金额 35(万元) 
交纳截止时间 挂牌截止日15:00前 
交纳方式 现金 支票 其他 :银行转账等  
保证事项 若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视为违约,意向受让方所交纳保证金将全部扣除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①意向受让方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②在竞价过程中以挂牌价格为起始价格,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的;③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支付交易价款及服务费的;④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办理完毕车辆产权变更登记手续的;⑤意向受让方存在其他违反交易规则和挂牌条件要求的。  
处置方法 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其交纳的保证金自动转为部分交易价款,如保证金有剩余,剩余部分在办理车辆成交手续时无息返还;未竞买成功的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于竞价活动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退还。  
保证金及价款结算账户 保证金及价款统一结算账户: 
收款单位:黑龙江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保证金户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松北支行
行号:清算行号:;大额支付行号:
账号:23001866851052513062
披露附件

三、联系方式
会员机构名称      会员联系人   会员联系电话  
交易机构 黑龙江联合产权交易所  交易机构联系人 王女士  交易机构联系电话 0451-588941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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