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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齐哈尔市中医医院持有的4处房产

2017-04-20 11:41:35.0 来源:青海产权交易市场 点击数:1607

标的名称 齐齐哈尔市中医医院持有的4处房产 
项目编号 GR2017HL2000434  (原项目编号SW2017X054301)  
转让申请与承诺

黑龙江联合产权交易所:
本转让方提出申请,将持有的(齐齐哈尔市中医医院持有的4处房产)公开转让,按本公告内容由贵所在网站及相关媒体公开发布资产转让公告信息并由贵所组织实施。本转让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实物资产权属清晰,我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处置权的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转让资产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对所填写内容及提交所有材料(包括原件、复印件)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有效性承担责任,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同意黑龙江联合产权交易所对上述材料内容予以公告;
4、我方已对交易所的交易规则有了充分的理解和认可,并愿意遵守交易所的交易规则;
5、标的转让后,我方积极协助受让方办理资产交接及变更手续,如果由于我方提供资料存在瑕疵而未在公告中披露的原因,致使资产无法交接或变更等情形,我方承担全部责任;
6、我方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就本次房产转让事项书面通知了承租人。(适用于转让标的已出租的情况)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因违反上述承诺,给贵所、意向受让方和经纪会员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 

资产占有方名称 齐齐哈尔市中医医院 
资产属性(资产来源) 行政事业单位实物资产  
资产类型 其他  
资产评估情况 评估机构 黑龙江省天市垣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资产基准日 2017-01-03 
资产评估值 130.778(万元)  
核准(备案)情况 核准(备案)机构 齐齐哈尔市国资委 
核准(备案)日期 2017-03-13 
转让底价 130.778(万元) 
挂牌起始日期 2017-04-19 
挂牌截止日期 2017-05-03 
权利人是否有意向
行使优先购买权
 
受让方资格条件 无 
重大事项披露 1、资产整体转让,不拆分。 2、其中1处无房产证,交易完成后,由受让自行办理并承担相关费用。 3、4处房产均无土地证,且本次转让不包括土地,交易完成后,由受让方自行办理并承担相关费用。 4、房产正在使用,需要一年左右清空,期间不支付房屋使用费用。 5、标的资产按其现场展示的状况进行转让和交付,黑龙江联合产权交易所及转让方提供的相关资料及所作的陈述仅供参考,不作为对标的资产品质的任何担保,也不作为标的资产现状的法律依据和移交的凭据。 6、标的挂牌转让期间为尽职调查时间,转让方在此提醒意向受让方,有权到实地查看房屋现状,转让方将给予必要的配合;意向受让方递交意向申请,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认可本项目的房地产估价报告、披露内容并完成对本项目的尽职调查,对标的现状予以认可,期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情况为由撤销申请,且自愿承担相应风险。  

一、标的资产信息
其他资产 名 称 财贸医院五层  数量
评估值(万元) 70.358472 
附加信息

财贸医院五层,无产权证,建筑面积424.87平方米

 
其他资产 名 称 锅炉房  数量
评估值(万元) 41.63936 
附加信息

锅炉房,产权证号S201102246,建筑面积:185.89平方米;

 
其他资产 名 称 锅炉房  数量
评估值(万元) 5.60548 
附加信息

锅炉房,产权证号:S201102244,建筑面积:41.6平方米;

 
其他资产 名 称 锅炉房  数量
评估值(万元) 13.174688 
附加信息

锅炉房,产权证号:S201102245,建筑面积:74.75平方米。

 

二、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信息发布公告期 10 个工作日
交易方式 动态报价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支付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1、意向受让方须在挂牌截止日15:00前向黑龙江联合产权交易所提交《实物资产受让申请书》、《产权受让委托合同》等申请材料并向黑龙江联合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足额交纳保证金(以资金到账为准)。逾期未提交申请材料及交纳保证金的,视为放弃受让资格。
2、意向受让方须在被确定为受让方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交易合同,并在交易双方签订交易合同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除保证金以外的剩余交易价款及交易服务费(成交额的3%)一次性支付至黑龙江联合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
3、项目成交后,办理本项目房产及土地权属变更过户过程中所产生的相关税费,依据国家法律法规相关规定由转让方与受让方各自承担。  
受让方资格条件 无 




交纳金额 130.778(万元) 
交纳截止时间 挂牌截止日15:00前 
交纳方式 现金 其他 :银行转账等  
保证事项 若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视为违约,意向受让方所交纳保证金将全部扣除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①意向受让方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②在竞价过程中以挂牌价格为起始价格,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的;③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署交易合同的或未按约定时限支付交易价款的;④意向受让方存在其他违反交易规则、挂牌条件要求的。 
处置方法 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的,其交纳的保证金自动转为交易价款的;其他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予以全额无息退还。  
保证金及价款结算账户 保证金及价款统一结算账户: 
收款单位:黑龙江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保证金户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松北支行
行号:清算行号:;大额支付行号:
账号:23001866851052513062
披露附件
    竞价须知

三、联系方式
会员机构名称      会员联系人   会员联系电话  
交易机构 黑龙江联合产权交易所  交易机构联系人 王琦  交易机构联系电话 0451-588941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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