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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国电科环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处置的101薄膜产线设备资产

2017-04-26 09:44:34.0 来源:青海产权交易市场 点击数:1877

项目编号 GR2017BJ1000476-2(原编号:SW1703BJ00059-2) 
转让申请与承诺 详情点击
转让方名称 北京国电科环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标的名称 北京国电科环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处置的101薄膜产线设备资产 
资产来源 国有企业法人  
转让底价 4,550.230000(万元) 
交易方式 挂牌转让 
挂牌日期 2017-04-26 
挂牌截止日期 2017-05-24 
标的是否存在抵押情况 否 
权利人是否有意向行使优先购买权 否 





名 称 详见《资产转让清单》  所在地  
规格型号   成新率(%)  
计量单位   数 量  

批准文件、内部决策文件 其他 北京国电科环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关于非合作资产挂牌出售的请示 
批准单位名称 中国国电集团公司 



信息发布公告期 20 个工作日
信息发布期满后,
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挂牌,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征集到两家及以上
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
网络竞价方式确定受让方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付款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1、意向受让方须在信息发布截止日17:00前(以到账时间为准)向北交所指定账户交纳交易保证金人民币1112万元。若挂牌期满只征集到一家意向受让方,则本项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成交,成交价格按本项目挂牌价格及受让方报价孰高原则确定;若挂牌期满征集到两家及以上意向受让方,则本项目通过网络竞价的方式确定受让方。 2、意向受让方须在被确定为受让方次日起3个工目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实物资产交易合同》,并自《实物资产交易合同》签订后2个工作日内,将保证金以外的剩余交易价款一次性汇入北交所的指定结算账户。 3、受让方须在北交所出具产权交易凭证后2个工作日内赴现场与转让方进行资产移交并签署《实物资产移交确认书》。 4、自《实物资产移交确认书》签署生效之日起,设备的保养、保管、运输、清理安全及保卫、消防、现场管理等责任与费用均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5、意向受让方须书面同意北交所在出具《实物资产交易凭证》后2个工作日内将全部交易价款划转至转让方指定银行账户。 6、受让方须向北交所支付成交金额1%的交易服务费。 




交纳金额 1112.000000(万元) 
交纳截止时间  信息发布截止日17:00前(以到账时间为准) 
交纳方式 电汇  网上银行支付   
保证事项 如因非转让方原因,意向受让方存在以下情形之一者,其已交纳的保证金在被扣除应向北京产权交易所及各方经纪会员支付的服务费后,余款作为对转让方的补偿金:(1)意向受让方提出受让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2)产生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未参加后续竞价程序的;(3)在竞价过程中以挂牌价格为起始价格,意向受让方报价低于挂牌价的;(4)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署《实物资产交易合同》的;(5)签订上述合同后未及时付清全部交易价款或交易服务费的;(6)付清全部交易价款后未按约定时限到现场与转让方进行实物交接的;(7)在现场实物交接过程中无上述合同中约定可以变更或解除合同的重大情形发生,不按时交纳安全拆运保证金并与转让方签订《实物资产移交确认书》的;(8)意向受让方递交虚假资料或伪造文件的;(9)相关法律法规及北交所产权交易规则中规定的意向受让方违约的其他情况。 
处置方法 (1)最终受让方的保证金自动转为成交价款的等额部分; (2)无上述“保证事项”中任何行为的其他意向受让方,其保证金将在递交保证金退还申请次日起10个工作日内无息原路返还。 
受让方资格条件 无 
其他需要披露的内容 1、本次转让资产为北京国电科环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101薄膜产线设备,具体转让标的资产清单详见《资产评估报告》,均以现场实物现状为准,一经递交受让申请,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转让标的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成为最终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及资产质量、数量方面的瑕疵等为由退还标的物或拒付价款,否则将视为违约。 2、意向受让方在递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将被视为已对转让标的资产现状充分了解,并视为承诺自身已具备为完成本项目标的资产的受让、储存、使用、运输所需的国家及标的所在地法律法规规定的资质、条件和限制,自愿接受转让标的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并自愿承担除因转让方原因引起的其他一切交易风险。 3、本项目转让标的其他情况详见《资产评估报告》等文件资料。 
相关附件
1、资产转让清单    点击下载
会员机构名称 J0154  国电保险经纪(北京)有限公司   会员联系人 周昕怡  会员联系电话 010-58684733 
北交所所属部门 中央单位业务四部   北交所联系人 刘晨  北交所联系电话 010-66295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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