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位置:首页 > 挂牌项目公告 > 挂牌项目公告 > 详细信息

天津市滨海新区大港兴华里20-3-601房产

2017-04-27 09:55:27.0 来源:青海产权交易市场 点击数:1470

项目编号 GR2017TJ1000321
转让方名称 中国石化集团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天津石化分公司
标的名称 天津市滨海新区大港兴华里20-3-601房产 
资产来源 国有企业法人  
资产评估情况 评估基准日 2016-04-30 
资产评估值 37.089400(万元) 
挂牌金额(法院委托拍卖项目此项为参考价) 37.089400(万元) 
交易方式 网络竞价
挂牌日期 2017-04-27 
挂牌截止日期 2017-06-09 




坐落位置 滨海新区大港兴华里20-3-601 
房地证号 津(2016)滨海新区大港不动产权第1006903号  土地使用权面积总计 16.5 
附属设施 无  建筑面积(平方米)总计 69.98 
设计用途 居住  土地使用权类型 划拨 
租赁情况
批准单位名称 中国石化集团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信息发布公告期  
信息发布期满后,
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按照30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挂牌,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征集到两家及以上
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
网络竞价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付款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1.意向受让方须详细阅读本公告相关附件。在提交受让申请时,需同时提交《现场看房确认书》、《承诺函》(格式详见挂牌公告附件)。 2.意向受让方应在通过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将交易保证金37089.4元交纳至天津产权交易中心指定账户。 3.如因最终受让方自身原因导致本次标的房产无法完成过户的,其已支付的交易服务费(包括但不限于交易佣金、竞价服务费等)不予退还,且该最终受让方应按照成交金额的10%赔偿对转让方造成的损失,并同意转让方有权单方解除《产权交易合同》,收回标的房产,再次进行公开转让。 4.本项目挂牌期满,若经受让资格确认并交纳保证金后,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协议方式成交;若征集到两个或两个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以网络竞价方式确定最终受让方,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自动转为竞价保证金。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并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后,其交纳的保证金自动转为交易价款的等额部分,其余未受让成功的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按天津产权交易中心有关规定和程序按原路径原额返还。 5.最终受让方须在产权交易机构书面通知期限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 6.最终受让方应在签订《产权交易合同》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剩余交易价款一次性打入天津产权交易中心指定账户内。 7.若非转让方原因,意向受让方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其所交纳的保证金将被全额扣除,先用于补偿天津产权交易中心及各方经纪会员应收取的各项服务费,剩余部分作为对转让方的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相关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1)已获得受让资格且交纳了保证金后单方提出撤销受让申请的;(2)征集到两个或两个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意向受让方未参与竞价程序的;(3)在竞价过程中以挂牌价格为起始价格时,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的;(4)最终受让方未在产权交易机构书面通知期限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5)最终受让方未在签订《产权交易合同》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缴纳剩余交易价款的。 8.本次标的房产交易过户所产生的相关税费按房产所在地房产交易规定执行,凡国家有明确规定由转、受让双方各自承担的交易税费由转、受让双方分别承担,国家没有明确规定的税费及房产过户涉及的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土地出让金、登记费、手续费、图纸资料费等)均由最终受让方承担。 9.如本项目形成竞价,应由受让方支付的交易服务费(包括但不限于交易佣金、竞价服务费等)和应由转让方支付的竞价服务费均由最终受让方承担。 10.意向受让方办理摘牌手续,即表示已充分了解并认可该房产所涉及的过户、未来规划及国家、天津市对房地产限购的最新政策及相关规定,并已完成对该房地产现场考察,且认可该房产的现状。  




交纳金额 3.708940(万元) 
交纳截止时间 通过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 
交纳方式 现金 汇票 网上支付  
受让方资格条件 无 
其他需要披露的内容 详见附件 
代理机构名称 北京中诚天下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经 纪 代 理 人 徐以恒  联系电话 13820667784, 010-63252893-802 
       附件
现场看房管理办法.pdf
承诺函0421.pdf
披露事项.pdf
 



我对此项目感兴趣 返回顶部
内容:

姓名:  
电话:  
Email:  
地址:  
 

上一篇: 机动车【别克SGM7306ATA】
下一篇: 天津市滨海新区大港兴华里20-3-401房产

0

友情链接

  • 青海省产权交易市场    办公室电话:0971-6113361    邮编:810000    传真:0971-6113361
  • 地址:西宁市城西区五四西路67号金阳光大厦A座15楼     E-Mail:qhcqjy@vip.163.com
  • 备案号:青ICP备09000023号

扫一扫加入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