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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狮号”游艇

2017-05-02 10:54:55.0 来源:青海产权交易市场 点击数:1957

标的名称 “三狮号”游艇 
项目编号 GR2017ZJ1000201  (原项目编号SW2017R026201)  
转让申请与承诺

浙江产权交易所:
本转让方提出申请,将持有的(“三狮号”游艇)公开转让,按本公告内容由贵所在网站及相关媒体公开发布资产转让公告信息并由贵所组织实施。本转让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实物资产权属清晰,我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处置权的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转让资产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对所填写内容及提交所有材料(包括原件、复印件)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有效性承担责任,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同意浙江产权交易所对上述材料内容予以公告;
4、我方已对交易所的交易规则有了充分的理解和认可,并愿意遵守交易所的交易规则;
5、标的转让后,我方积极协助受让方办理资产交接及变更手续,如果由于我方提供资料存在瑕疵而未在公告中披露的原因,致使资产无法交接或变更等情形,我方承担全部责任;
6、我方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就本次房产转让事项书面通知了承租人。(适用于转让标的已出租的情况)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因违反上述承诺,给贵所、意向受让方和经纪会员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 

资产占有方名称 浙江三狮集团有限公司 
资产属性(资产来源) 企业实物资产  
资产类型 其他  
资产评估情况 评估机构 浙江正大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资产基准日 2017-03-31 
核准(备案)情况 核准(备案)机构 浙江三狮集团有限公司 
核准(备案)日期 2017-04-12 
转让底价 95.7(万元) 
挂牌起始日期 2017-04-28 
挂牌截止日期 2017-05-12 
权利人是否有意向
行使优先购买权
否  
受让方资格条件 1、受让方应为具有独立法人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企业,受让方为自然人的,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重大事项披露 1、游艇的2号发电机组故障,目前该游艇正常航行与钱塘江B级水域。转让方以现状交接,不负责送艇。 2、公告挂牌期:自公告日(即挂牌起始日)至2017年5月12日下午5时整止共10个工作日,期间征集意向受让方并办理竞买报名登记手续。符合受让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应在2017年5月12日下午5时整(竞买报名截止时间)前将报名保证金汇入浙江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指定账户,(日常办理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00-5:00,地点:杭州市望江东路332号望江国际3、号楼1805室浙江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逾期无效。浙江产权交易所在收到递交全部竞买报名材料及保证金后,办理竞买报名登记手续。意向受让方在办理查询手续或竞买报名登记手续后可以向组织人申请查阅产权转让标的的相关信息和材料。 4、挂牌期满后,如只征集到一家合格竞买人,则该竞买人应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3个工作日内同转让方签订转让标的交易合同。 5、若公告挂牌期之内,未征集到竞买人,则不变更挂牌内容,以5个工作日为一个自动延续挂牌周期,最多延长2个周期。 6、转让挂牌期满后,如征集到两家(或两家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则于2017年5月16日下午2时在浙江产权交易所18楼交易大厅进行公开拍卖。 7、转让方联系人及电话:陈彬,0571-85108593,13758273665  

一、标的资产信息
其他资产 名 称 “三狮号”游艇  数量
附加信息
1、本次转让标的物为浙江三狮集团有限公司名下的一艘游艇,目前该游艇正常航行与钱塘江B级水域。
2、游艇总长28.8米,船长26.1米,船宽5.2米,型深2.21米,吃水1.41米,满载排水量89.02吨,空载排水量73.85吨,船体材质为钢质,结构形式为纵横混合骨架式,建造完工日期为2004年11月
 

三、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信息发布公告期 10 个工作日
信息发布期满后,
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延长信息发布: 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最多延长2个周期。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征集到一家
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
协议转让方式确定受让方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征集到两家及以上
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
拍卖方式确定受让方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支付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1、挂牌价格: 95.7 万元。
2、付款方式:合同订立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款。
3、意向受让方竞买报名时应交纳10万元保证金至浙江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指定账户,意向受让方经资格确认并交纳全部保证金后获得参与竞价交易资格;逾期未交纳的,视为放弃受让意向。受让成功后,受让方交纳的保证金在扣除其应交交易手续费后的余额转为转让价款的组成部分。
4、转让方以现状交接,不负责送艇。  
受让方资格条件 1、受让方应为具有独立法人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企业,受让方为自然人的,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交纳金额 10(万元) 
交纳截止时间 挂牌截止日17:00前 
交纳方式 其他 :银行转账  
保证事项 注:产权交易当事人没有约定保证金处置方法的,按照《浙江产权交易所产权交易保证金操作细则》相关规定执行。  
处置方法 注:产权交易当事人没有约定保证金处置方法的,按照《浙江产权交易所产权交易保证金操作细则》相关规定执行。  
保证金及价款结算账户 保证金及价款统一结算账户: 
收款单位:
开户行:
行号:清算行号:;大额支付行号:
账号:
披露附件

四、联系方式
会员机构名称      会员联系人   会员联系电话  
交易机构 浙江产权交易所  交易机构联系人 何女士  交易机构联系电话 0571-87297331/139898472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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