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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基泰和实业有限公司持有的河北尚和商贸有限公司、高碑店市宜佳旺商贸有限公司、保定白沟新城博远企业管理

2017-05-23 11:34:12.0 来源:青海产权交易市场 点击数:1967

受隆基泰和实业有限公司、魏少军委托,隆基泰和实业有限公司持有的河北尚和商贸

有限公司、高碑店市宜佳旺商贸有限公司、保定白沟新城博远企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100%股权和魏少军持有的高碑店市景昊物资有限公司100%股权在河北省产权交易中心公开

转让,现面向社会广泛征集意向受让方。

欢迎有意者前来河北省产权交易中心报名并了解具体情况。

报名登记时间:2017519日至20176161700时。

联系人:闫女士

联系电话:0311-66635029

 

一、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①河北尚和商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尚和商贸”)成立于2010222日,注册资本

12853万元人民币,公司为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注册地址为高碑店市东方路北

侧兴隆大街西侧,经营范围包括销售:日用百货、纺织、服装、文体用品及器具、五

金交电及电子产品,贸易经纪。

②高碑店市宜佳旺商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碑店宜佳旺”)成立于2004525日,

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公司为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注册地址为高碑店市迎宾

路南侧五一路东侧,经营范围包括销售通讯器材及配件、照相器材及配件、服装、床上用

品、布匹、针织品、内衣、鞋帽、皮具、日化、化妆品、饰品、文体文化用品及器材、

电脑及其耗材、玩具、五金、灯具、钟表眼镜、日用百货、家具、家电、花卉、工艺品

(不含古玩)、装饰装潢材料、调味品、食用农产品;零售预包装食品、散装食品;安

装、维修灶具;珠宝玉器加工;服装加工及整形;摄影服务;商业管理及策划;房屋租

赁;食品加工、制作。(最后两项只限取得有效证明的分支机构经营)(依法须经批准

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③保定白沟新城博远企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白沟博远”)成立于20139

23日,注册资本2000万元人民币,公司为有限责任公司,注册地址为白沟镇津保公路南侧

北方商贸城,经营范围包括企业管理市场服务、摊位租赁、代理咨询运营招商策划、代收

水电取暖费;批发零售:纺织品、服装、日用百货、厨房卫生用品、工艺品、玩具、五金

、电子通讯产品。

④高碑店市景昊物资有限公司成立于201746日,注册资本3654.30万元人民币,公司

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注册地址为高碑店市北环路21号,经营范围包括建筑工

程机械与设备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股权转让行为的批准情况

标的企业股权对外转让行为已经公司股东一致通过。

三、资产评估情况

经保定诚信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评估,标的出让公司评估净资产合计为36655.12万元。

(一)转让形式

四家标的企业100%股权打包转让,股权转让通过河北省产权交易中心公开征集意向受让方:

1、若只有一个意向受让方符合受让条件,该意向受让方为受让方,采用协议方式进行转让;

2、若有两个及以上意向受让方符合受让条件,本次转让采用网络竞价方式确定受让方。

(二)转让底价

1、依据资产评估结果,确定本次转让底价为37500万元。

2、本次交易价款原则上采用一次性支付方式(若采用分期付款的,需征得出让方书面同

意)。受让方应当在转让协议签订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将股权交易价款全额支付至河北

省产权交易中心指定账户(交易保证金可冲抵)。

    四、股权转让比例

四家标的企业100%股权,四家标的企业股权不可分割。

    五、转让条件

意向受让方须具备和接受以下条件:

(一)意向受让方须具备的条件:

1、标的企业在京津冀地区开展相关业务,为支持京津冀协同发展,保证标的企业出让后

能够持续经营,意向受让方(或股东)应为集团公司且为京津冀地区知名企业。优先考虑

与商品生产销售、零售相关企业,金融类企业禁止参与受让。

2、意向受让方应具有雄厚的资金实力、良好的经营管理经验、完善的组织机构和较强的

资本运作经验、实力,意向受让方及其股东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且股东注册

资本或净资产不得低于人民币 20000万元,资产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30000 万元,意向受

让方注册资本或净资产不得低于人民币20000 万元。

3、意向受让方信誉良好,无恶性违约及不良经营记录,接受并有效配合转让方实施的

诚信调查。

4、不接受自然人、联合体方式报名。

5、意向受让方报名时,应交纳保证金5000万元人民币(保证金不计利息),同时按规

定提交报名登记资料。

(二)意向受让方须接受的条件:

1、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受让股权后标的企业继续承接原有债权债务。

2、出让方与河北省产权交易中心对登记报名者根据规定进行资格审查,出让方对资格

审查标准保留最终解释权。根据具体情况,出让方可对意向受让方的实际购买能力进

行调查,意向受让方应无条件配合。

3、交易手续费(协议转让)全部由受让方承担,交易手续费分段累计收取,500万元

以下部分按照0.8%收取,500万元-2000万元部分按照0.5%收取,2000万元以上部分按

0.3%收取。

六、报名需要提交的材料

1、《受让意向登记表》;

2、意向受让方承诺函;

3、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若营业执照已三证合一,则无需单独提供)、章程等。

4、意向受让方受让四家标的企业100%股权的股东会或董事会决议。

5、出让方进行调查所需出具的其他材料。

七、意向受让方须知

若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视为违约,意向受让方所交纳保证金将被

扣除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一是意向受让方已有效办理受让手续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

二是产生两家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未参与后续竞价程序或竞价程序中无人应价

从而导致无法确定受让方;三是未按时与转让方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四是在竞价过

程中以挂牌价格为起始价格,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的;五是在成功摘牌后违反摘牌前

承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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