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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开发区黄海路98号一区B座四门201房产

2017-06-21 11:23:58.0 来源:青海产权交易市场 点击数:1686

项目编号 FC16120006-3
转让方名称 天津开发区北方商业公司
标的名称 天津开发区黄海路98号一区B座四门201房产 
资产来源 企业法人  
资产评估情况 评估基准日  
资产评估值 119.090000(万元) 
挂牌金额 96.000000(万元) 
交易方式 网络竞价
挂牌日期 2017-06-15 
挂牌截止日期 2017-06-23 




坐落位置 开发区黄海路98号一区B座四门201 
房地证号 津字第114021403811号  使用权面积 42.5 
附属设施 无  建筑面积(平方米) 102.47 
设计用途 办公  使用权类型 出让 
租赁情况
批准单位名称 天津纺织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信息发布公告期  
信息发布期满后,
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挂牌,延长次数2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征集到两家及以上
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
网络竞价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付款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1、如挂牌期满,只征集到一个意向受让方,则采取协议方式转让;如产生两个及两个以上意向受让方,按相关规定采取网络竞价方式,通过网络竞价产生最终受让方。 2、意向受让方在被确认受让资格后三个工作日内需交纳28.8万元保证金,打入天津产权交易中心指定账户。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后,最终受让方已交纳的保证金自动转为等额交易价款,其余款项必须在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后次日起 5 个工作日内打入天津产权交易中心指定账户。 如进入网络竞价环节,则交易保证金转为网络竞价保证金。意向受让方通过网络竞价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的,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可直接转为交易价款;未能确定为受让方的,按天津产权交易中心规定和程序原额原路径退还。 3、通过交易程序确定最终受让方后,应在天津产权交易机构书面通知期限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 4、双方的产权交易手续费、网络竞价费用,房地产变更、过户、转移所发生的契、税、费等全部(包括按规定由转让方承担的费用)均由受让方承担。 5、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意向受让方所缴纳的保证金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 (1)意向受让方提出受让申请后,又单方撤回申请的; (2)最终确定的受让方未在产权交易机构书面通知期限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3)正式签约后,未在 5 个工作日内将余款打入天津产权交易中心指定账户; (4)产生两家及两家以上意向受让方后,按照产权交易中心的有关规定进行竞价,出现意向受让方不参加竞价的;或对起拍价不应价导致流拍,无法确定最终受让方的; 6、受让方须在天津产权交易中心出具鉴证书当日将《委托付款通知书》及相关材料交付天津产权交易中心。 7、交易双方在取得天津产权交易中心出具的产权交易凭证后,即表示该转让标的权利的转移。后续由受让方自行办理所受让标的变更及过户手续,转让方予以配合。 8、意向受让方进行登记,即表示已充分了解并认可该房产及土地所涉及的过户、未来规划、天津市对房地产限购的最新政策及相关规定等,并已完成对该房地产现场状态的实地踏勘,且认可该房地产现状。如因意向受让方原因而不能办理交易房产过户登记手续的,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风险、费用、经济损失等均由意向受让方承担。 




交纳金额 28.800000(万元) 
交纳截止时间 确认受让资格后三个工作日内 
交纳方式 现金 汇票 网上支付  
受让方资格条件  
其他需要披露的内容 1、该房产截至2016年11月底欠缴物业费约2万元,以及由此产生的滞纳金,需由受让方承担。 2、标的情况详见《评估报告》等相关备查文件。 
代理机构名称 天津纺织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经 纪 代 理 人 李琳  联系电话 60405907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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