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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津南区咸水沽镇内景明大厦底商8号房产

2017-06-22 15:42:00.0 来源:青海产权交易市场 点击数:1678

项目编号 FC17060010
转让方名称 天津市景明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标的名称 天津市津南区咸水沽镇内景明大厦底商8号房产 
资产来源 企业法人  
资产评估情况 评估基准日 2017-04-30 
资产评估值 550.000000(万元) 
挂牌金额 550.000000(万元) 
交易方式 网络竞价
挂牌日期 2017-06-22 
挂牌截止日期 2017-07-05 




坐落位置 天津市津南区咸水沽镇内景明大厦 
房地证号 津字第112011006658号  使用权面积 78.1 
附属设施 无  建筑面积(平方米) 207.72 
设计用途 非居住  使用权类型 出让 
租赁情况
批准单位名称 天津市津南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 



信息发布公告期  
信息发布期满后,
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变更公告内容,重新挂牌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征集到两家及以上
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
网络竞价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付款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1、意向受让方递交受让申请时,需书面承诺:已经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转让标的所涉及评估报告及该等报告和相关文件、公示信息所披露的内容,已经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对标的所涉及的现状、过户、未来规划等相关情况已完全知悉且认可,并已完成对该标的状态的实地踏勘,且认可标的配套设施及现状。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产权转让公告之内容,并已到标的相关权属变更部门咨询,了解房地产限购政策,满足限购政策要求,自愿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风险、责任、经济损失及后果。受让方不得以此向产权交易机构及转让方追究责任或其他主张。此次交易的房产以现状为准,转让方不再负责任何维修等相关事宜。若由于受让方自身不符合上述规定,而导致无法过户,则所缴纳的成交价款的30%不予退还,所产生的一切相关法律责任均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2、意向受让方应在通过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按挂牌价格的30%交纳保证金,保证金支付到天津产权交易中心指定的银行账户内。 3、如挂牌期满,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则采取协议方式进行转让,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后,最终受让方已交纳的保证金自动转为等额交易价款。若征集到两个或两个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则采取网络竞价方式确定最终受让方,各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并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后,其交纳的保证金转为等额交易价款,其余意向受让方的保证金将按照天津产权交易中心的有关规定和程序按原路径原额返还。网络竞价所产生的全部费用均由最终受让方承担。 4、最终受让方须在产权交易机构书面通知期限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 5、最终受让方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后,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剩余交易价款一次性打入天津产权交易中心指定结算账户内。 6、房地产交易、变更、过户等转移过程中的一切税、费均由交易双方按国家相关规定各自承担。 7、若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意一种情况,转让方有权通过天津产权交易中心全部扣除该意向受让方保证金,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金:(1)已获得受让资格且交纳了保证金后单方提出撤销受让申请的;(2)征集到两个或两个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意向受让方不参与竞价程序的;(3)在竞价过程中以挂牌价格为起始价格时,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导致无法确定最终受让方的;(4)最终受让方未在产权交易机构书面通知期限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5)最终受让方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后,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未将剩余交易价款一次性打入天津产权交易中心指定结算账户内的。 8、本次房产处置带有租约,意向受让方如成为最终受让方后应继续履行原租赁合同,如不继续履行房屋租赁合同,提前或租赁未到期清户,而产生的一切法律纠纷、违约责任、经济赔偿、相关费用等问题均与转让方和产权交易机构无关,所有问题责任均由受让方自行解决并承担。 9、意向受让方在进行受让登记前须进行现场看样,办理受让登记时须提交转让方盖章确认的《现场看房确认函》。受让方须提前联系转让方预约现场看样事宜,没有预约的意向受让方,转让方不予接待。(联系人:朱女士,电话:28539905)。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受让。 




交纳金额 165.000000(万元) 
交纳截止时间 意向受让方被确定受让资格后三个工作日内 
交纳方式 现金 汇票 网上支付  
受让方资格条件 无 
其他需要披露的内容 1、标的情况见《评估报告》等相关备查材料。 2、天津市津南区咸水沽镇内景明大厦底商8号房产无权属纠纷、无诉讼、无查封、无抵押、担保、无被非转让方占用等情况。本房地产权属证书齐全。 3、标的现处在对外出租阶段,租赁合同截止2029年9月30日,租金计算月32000元。按月交费。租户享有优先购买权。 
代理机构名称 天津普德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经 纪 代 理 人 孙女士  联系电话 18622879076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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