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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市万柏林风来电机电器厂部分资产(标的1)

2017-08-04 09:54:20.0 来源:青海产权交易市场 点击数:1757

标的名称

太原市万柏林风来电机电器厂部分资产(标的1)

项目编号

21WZ20170098

挂牌价格()

322204

首次登载报刊

山西省产权交易市场网站

标的数量

一批

挂牌起始日期

2017/8/1

挂牌期满日期

2017/8/14

标的所在地区

山西省

挂牌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

一、转让方承诺

本转让方现委托山西省产权交易市场按本申请书的内容在其网站及相关媒体上公开发布产权转让信息并由山西省产权交易市场组织实施。
本转让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 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 我方所提交的《产权转让信息发布申请书》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 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以及 山西省产权交易市场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 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二、标的基本情况

标的名称

太原市万柏林风来电机电器厂部分资产(标的1)

资产评估核准备案情况

评估机构

中资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评估基准日审计机构

评估基准日

2016/12/31

内部决议情况

内部决议方式

重 要 信 息 披 露

1.本次转让标的移交的数量、品质、状况及瑕疵均以实物现状为准,《实物资产转让清单》仅供参考。意向受让方在挂牌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对标的资产进行现场踏勘,全面了解标的资产情况。一经递交受让申请,并交纳履约保证金,即视为已完成对标的资产的现场踏勘,并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自愿接受转让标的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并自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成为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及资产质量、数量方面的瑕疵等为由退还标的物或拒付价款,否则视为违约。

2.意向受让方在被确认为受让方后,须在3个工作日内赴转让方处,与转让方签订《实物资产交易合同》,且自《实物资产交易合同》签订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保证金以外的剩余转让价款一次性汇入山西省产权交易市场指定结算账户。

3. 受让方须自行负担现场协调、住宿、水电、拆除、处理、装卸、运输、垃圾清运、回填等费用,并负责办理环保、城管、环卫、交管等部门的相关手续和承担所涉及的一切费用。因转让方属于关闭清算企业,无法出具发票。待正常拆解、清运完毕并经转让方现场验收合格后,转让方向受让方开具收款收据。

三、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太原市万柏林风来电机电器厂

注册地

太原市万柏林区和平北路219号

注册资本(万元)

10

企业性质

集体企业

经营规模

小型

经济类型

其他

组织机构代码

110217083

所属行业

其他服务业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名称

国务院国资委监管

国资监管机构地区代码

批准单位名称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

批准文件文号

船重资【2015】1161号

批准文件类型

批复

四、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主要交易条件

转让标的名称

太原市万柏林风来电机电器厂部分资产(标的1)

挂牌价格()

322204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支付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一、标的展示

1、时 间:项目公告有效期内的工作时间

2、地 点:太原市万柏林风来电机电器厂

3、联系人:俞远茂 联系电话:13503547856

二、标的移交

1.本次转让标的移交的数量、品质、状况及瑕疵均以实物现状为准,《实物资产转让清单》仅供参考。意向受让方在挂牌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对标的资产进行现场踏勘,全面了解标的资产情况。一经递交受让申请,并交纳履约保证金,即视为已完成对标的资产的现场踏勘,并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自愿接受转让标的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并自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成为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及资产质量、数量方面的瑕疵等为由退还标的物或拒付价款,否则视为违约。

2.意向受让方在被确认为受让方后,须在3个工作日内赴转让方处,与转让方签订《实物资产交易合同》,且自《实物资产交易合同》签订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保证金以外的剩余转让价款一次性汇入山西省产权交易市场指定结算账户。

3.转受双方在接到山西省产权交易市场出具的《关于办理资产移交手续的函》后5个工作日内办理资产移交手续,并签订《资产移交确认书》。

4.受让方须自行负担现场协调、住宿、水电、拆除、处理、装卸、运输、垃圾清运、回填等费用,并负责办理环保、城管、环卫、交管等部门的相关手续和承担所涉及的一切费用。因转让方属于关闭清算企业,无法出具发票。待正常拆解、清运完毕并经转让方现场验收合格后,转让方向受让方开具收款收据。

5.转受双方在签署《资产移交确认书》后5个工作日内将标的提取完毕。

三、报名方式

请意向受让方在本项目公告有效期内的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00)携有关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到山西省产权交易市场办理报名手续,并足额交纳履约保证金(以汇入指定账户的到账时间为准)。

山西省产权交易市场地址:太原市平阳路101号国瑞大厦2层

联系人:寇女士 电话:0351-7218463

受让方资格条件

1、依法注册并有效存续的境内企业法人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并能一次性支付转让价款;

3、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

保证金的设定

金额

交易保证金应交96661元人民币

交纳时间

挂牌公告期内交纳

交纳方式

银行转账

是否交纳过户保证金

过户保证金金额

保证内容

非转让方原因,当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时,山西省产权交易市场有权全部扣除该意向受让方保证金,并取消其竞买资格。扣除的保证金用于支付转受双方全部交易服务费和向转让方支付违约金,如保证金不足以补偿转让方实际损失的,转让方可继续追诉:

1、意向受让方报名所提供的相关证件资料经查证出现伪造、变造证件等行为的;

2、意向受让方报名并交纳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

3、产生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未参加后续竞价程序的;

4、进入竞价程序后,所有意向受让方均无应价的;

5、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后,未按时签署相关成交文件的;

6、未按规定时间支付剩余交易价款的;

7、未按约定进行资产接收及办理相关手续的。

处置方法

1、项目成交后,受让方的保证金扣除其应交纳的交易服务费后,剩余部分自动转为交易价款的等额部分;

2、无上述“保证内容”中任何情形的其他意向受让方,山西省产权交易市场在竞价活动结束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原途径返还保证金;

3、因转让方原因,在竞价前撤回标的,山西省产权交易市场在转让方撤回标的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为各意向受让方全额无息原途径返还保证金。

挂 牌 信 息

挂牌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按(5)个工作日为周期延牌,最多延长(50)个周期。

交易方式

挂牌转让

标的附加信息

实物资产转让清单(标的1).xls

其他附件

五、联系方式

会员机构名称

会员联系人

会员联系电话

交易机构所属部门

拓展部

交易机构联系人

寇女士

交易机构联系电话

0351-72184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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