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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海化集团有限公司所属深圳市罗湖区金秀公寓2栋202室房产

2017-08-11 16:51:53.0 来源:青海产权交易市场 点击数:1664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评估价值 挂牌价格 挂牌时间
SWZC17073 山东海化集团有限公司所属深圳市罗湖区金秀公寓2栋202室房产 267.38万元 267.38万元 2017-08-10至2017-09-06
转让方基本情况
名 称
山东海化集团有限公司
住   址 山东潍坊滨海经济开发区
机构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标的基本情况
标的名称 山东海化集团有限公司所属深圳市罗湖区金秀公寓2栋202室房产
所在地 深圳市罗芳路金秀公寓



编号
名 称
权属证号
评估值(万元)
1
深圳市罗湖区金秀公寓2栋202室房产
 
深房地字第2000094943
 
267.38

合计 267.38万元
标的简介和重大事项披露   1、转让标的位于深圳市罗湖区新秀村金秀公寓2栋202室,目前处于闲置状态,房地产证号为深房地字第2000094943号。 
  2、转让标的建筑面积为88.42平方米,建筑面积来源于转让标的房产证,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转让标的成交价格不因建筑面积的差异和房屋结构的不同而做调整。 
  3、其他事项详见国融兴华评报字[2017]第010059号《评估报告》。 
转让行为批准 批准单位 山东海化集团有限公司
批准内容   同意对外转让处置深圳市罗湖区金秀公寓2栋202室房产。
 
资产评估及备案情况
中介机构
北京国融兴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评估基准日 2017年02月28日
评估结果 267.38万元
备案单位 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
 
交易条件及保证金设定 挂牌价格 267.38万元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支付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1、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在递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即表明理解并接受本次资产转让的所有内容及程序,完全了解与认可转让标的状况以及存在的瑕疵等一切内容,并自行承担受让转让标的所带来的一切风险和后果;成为最终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转让标的为由退还转让标的,否则将视为违约;非因转让方原因所引发的风险因素,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2、意向受让方须承诺,转让标的权属变更登记过程中所涉及的土地增值税、契税、印花税、企业所得税等交易税费按转让标的所在地房产交易规定执行,由双方依据法律规定各自承担,凡国家没有明确规定的交易税费由受让方承担。 
  3、意向受让方须承诺,自《产权交易凭证》出具之日起承担转让标的的物管费、水电费。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须为符合深圳市购房政策的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意向受让方须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是否交纳保证金
交纳金额 80万元
交纳时间 公告期满前
 
挂牌信息 挂牌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到期自动撤牌
交易方式 网络竞价
 
图片资料
 
联系信息
中心联系人
王女士
电话 0531-86196106
传真 0531-86196109
E-MAIL wangxj@sdcqjy.com
项目提示 山东产权交易中心实行会员代理制,如有受让意向,请联系山东产权交易中心会员机构; 联系方式参见会员名录(点击进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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