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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历城区华龙路1110号1号楼1-1104房产司法变卖项目

2017-08-11 17:06:46.0 来源:青海产权交易市场 点击数:1751

项目编号
SSZC1700071
项目来源
诉讼、罚没资产
项目名称 济南市历城区华龙路1110号1号楼1-1104房产司法变卖项目 标的类别 其他
所属行业 其他行业 公告日期 2017-08-04
所属地区 山东济南 截止日期 2017-10-02
参 考 价 87.039万元 项目状态 变卖公告
项目简介

   

    受济南市槐荫区人民法院委托,定于2017年8月4日至2017年10月2日对以下流拍财产按现状进行公开变卖,公告内容如下:
    一、变卖标的:位于济南市历城区华龙路1110号1号楼1-1104房产。

    二、变卖底价87.0390万元。

    三、变卖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最长不超过60日。每15日为一个变卖周期,每一个变卖周期内无人应买的,则自动顺延为下一个变卖周期,任意变卖周期内有人应买的,成交后变卖结束。
    四、标的展示:自公告之日起在标的所在地公开展示。
    五、变卖登记手续:应买人(含优先购买权人)请于公告规定时间内将应买标的对应变卖价款足额缴至济南市槐荫区人民法院指定账户(户名:济南市槐荫区人民法院;账号:000000722004100000095;开户行:齐鲁银行济南城西支行;该变卖价款应在银行进账联用途栏注明“(2017)鲁0104司委字第298号变卖价款”,价款以到达指定账户为准),并持交款凭证及有效证件到山东产权交易中心办理变卖登记手续,方可取得应买资格。未竞得者3个工作日内全额退还预付价款(不计利息)。
     六、应买方式: 每一个变卖周期内仅一人取得应买资格的, 该应买人确定为买受人;每一个变卖周期内有两人以上取得应买资格的,在该变卖周期结束后的第二日(逢节假日自动顺延),以网络竞价方式确定买受人。
    七、优先购买权人应在公告规定时间内向委托法院申报优先购买权申请,逾期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联系方式:
    山东产权交易中心  济南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舜华路1173号
    www.sdcqjy.com        0531-86196106
    法院监督电话      0531-85030297
                
                               山东产权交易中心

                              二〇一七年八月四日

图片资料
联系方式 中心联系人 王女士
电话 0531-86196106
传真 0531-86196109
E-mail wangxj@sdcqjy.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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