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位置:首页 > 挂牌项目公告 > 挂牌项目公告 > 详细信息

重庆长安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废旧设备一批

2019-06-11 16:47:11.0 来源:青海产权交易市场 点击数:2807

一、意向受让方可在挂牌期内通过现场报名(工作时间)或网上报名(详见网上报名操作指南http://www.cquae.com/help/)两种方式办理报名手续,并交纳相应保证金至重庆联交所指定账户(挂牌截止日24时前到账,以到账为准)。现场报名若为代办人办理,须当面签订授权委托书或提供经公证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须明确委托权限,并提供代办人信息,联系电话、传真、电子邮箱、地址。

二、若挂牌期满只产生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协议方式成交;若挂牌期满产生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互联网竞价(多次报价)确定受让方。

    三、为保护转让方和意向受让方的合法权益,转让方在此做出特别提示,设定如下内容作为要约,意向受让方一旦通过交易资格确认且交纳保证金,即视为对此的承诺。若非转让方原因,意向受让方(受让方)出现下列情形导致交易无法推进或影响交易秩序的,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在扣除重交所交易服务费后,转让方有权扣除剩余部分作为违约金:(1)提出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未参与后续交易的;(2)在竞价或报价过程中,各意向受让方均未进行有效报价的;(3)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订交易合同或未按合同约定足额支付交易价款的;(4)意向受让方之间相互串通、影响公平竞争的;(5)其他无故不推进交易或无故放弃受让行为的;(6)本公告或公告附件约定的其他情形。未出现上述违约情形的,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可以按交易合同约定转为交易价款,其余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在受让方产生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原路径全额无息退还。

四、转让方未提供所有设备的合格证、购置发票等资料,本次转让标的均严格按现状交易和移交,意向受让方须实地踏勘详细了解标的情况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并自行承担标的情况的一切风险后决定是否受让,并按照国家规定使用。意向受让方一旦提交受让申请即视为对标的现状的充分了解与认可,成功受让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及瑕疵等为由放弃受让或拒付交易涉及款项,不以存在差异而影响交易结果。

五、意向受让方须在被确定为受让方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交易合同,并在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交易价款一次性交付至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因受让方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签订合同的,除扣除保证金外,转让方有权单方面终结交易。

六、本次交易涉及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重庆联交所服务费(按成交价2.2%收取)等】均由受让方承担。

七、设备拆除(涉及高空作业)、运输及搬迁过程所涉及的一切费用及安全责任由受让方自行承担,转让方及重庆联交所不承担任何相关责任。

八、本次转让标的涉及高空作业,受让方应当组织具有特种作业资质的拆除专业人员(持证上岗操作)对标的进行拆除,不能破坏转让方厂房及相关附属设施。若因拆除设备时,损坏了厂房及相关附属设施,应当在拆除设备后无条件恢复其原状,相关费用由受让方承担。

九、本次处置的废旧设备按现状由受让方接到转让方书面通知之日起90日内,完成设备拆除、搬迁工作,并办理相关移交手续,逾期未开展或未完成搬运工作的,受让方在逾期之日起每日按成交价的1‰向转让方交纳逾期违约金。

十、转让方按税务相关规定出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或增值税普通发票,受让方须提供纳税人识别号,受让方如需转让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需提供相关纳税资格证明。

    十一、备查资料:《资产评估报告》、《资产明细表》。

 

 

 



我对此项目感兴趣 返回顶部
内容:

姓名:  
电话:  
Email:  
地址:  
 

上一篇: 个人委托两台车辆公开转让公告
下一篇: 重庆市江北区南桥人家花园4号2-1转让

0

友情链接

  • 青海省产权交易市场    办公室电话:0971-6113361    邮编:810000    传真:0971-6113361
  • 地址:西宁市城西区五四西路67号金阳光大厦A座15楼     E-Mail:qhcqjy@vip.163.com
  • 备案号:青ICP备09000023号

扫一扫加入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