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位置:首页 > 挂牌项目公告 > 挂牌项目公告 > 详细信息

北京铜牛集团有限公司部分设备

2020-10-10 16:20:28.0 来源:青海产权交易市场 点击数:2156

资产描述

北京铜牛集团有限公司部分设备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1、意向受让方在成为受让方后3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全部交易价款及交易服务费至北京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同时另行交纳1万元清运保证金至转让方指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 2、受让方在付清全部款项后5个工作日内凭《动态报价成交确认书》、有效身份证明与转让方进行标的资产的确认、交接工作(标的资产清单详见附件),并于5个工作日内将标的资产全部清运完毕。否则视为违约,拆运保证金不予退还。 3、受让方进入现场进行拆运工作时,须接受转让方的组织安排,并遵守转让方相关规章制度,不得影响转让方的正常运营生产,不得对转让方地面、建筑物及设备、设施等造成毁坏。如因受让方原因造成转让方、受让方或其他任何第三方人身损害或财产损失的,由受让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拆除、清运过程中涉及的拆除、吊装、运输安全责任及产生的拆除、运输、吊装等费用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4、受让方在标的资产清运完毕后,要求达到场平地净,并签署《资产移交确认书》。
其他披露事项 1、标的资产统一组织预展,预展时间:信息发布期间的工作日,联系人:李先生,联系电话:13911303698,预展地点:北京密云工业开发区科技路31号。 2、意向受让方须严格遵守转让方及标的资产存放地厂区现场踏勘有关规定,除已确定的预展时间外不再另行安排预展时间。意向受让方一经报价即表示对标的资产瑕疵及数量、现状认可,成交后不得以任何借口退回标的资产或拒付成交价款及服务费。 3、本次转让的资产,转让方不保证该资产的完整性及品质,均以现场实物踏勘现状为准,意向受让方应在预展期间对转让方指认的标的资产进行验核确认,认真了解标的资产状况及瑕疵。转让方不负责技术质量保证,不承担售后服务。信息发布所载清单、数量及照片仅供参考,请各位意向受让方谨慎参与报价,成交后转让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4、本项目受让方按照成交金额的5%收取服务费。
其他附件 附件:
清单.xls
项目负责人 江梦湖 联系电话 010-83143039
会员 北京钠尔逊财务顾问有限公司 会员联系电话 13911303698
 



我对此项目感兴趣 返回顶部
内容:

姓名:  
电话:  
Email:  
地址:  
 

上一篇: 青海四维信用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所持有浙江省永康市浙商回归创业园一期区10号土地使用权公开转让降价公告
下一篇: 报废中央空调2台

0

友情链接

  • 青海省产权交易市场    办公室电话:0971-6113361    邮编:810000    传真:0971-6113361
  • 地址:西宁市城西区五四西路67号金阳光大厦A座15楼     E-Mail:qhcqjy@vip.163.com
  • 备案号:青ICP备09000023号

扫一扫加入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