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位置:首页 > 挂牌项目公告 > 挂牌项目公告 > 详细信息

太阳都市花园44-5号营业房

2016-01-25 12:44:49.0 来源:青海产权交易市场 点击数:2051

             太阳都市花园44-5号营业房
 
标的名称  太阳都市花园44-5号营业房
 项目编号  SW16NX005  转让底价(万元)  195
 首次登载报刊  《新消息报》  挂牌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
 挂牌起始日期  2016-01-29  挂牌期满日期  2016-02-16
 标的所在地区  宁夏银川  标的所属行业  新闻出版
 一、 转让方承诺 及披露信息
 转让方承诺 本转让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实物资产权属清晰,我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转让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的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的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转让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 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
 重要信息
 披露
1、本项目有关信息由转让方提供,本所对其不承担保证及其他法律责任,转让方按标的现状转让该标的,竞买人报名即接受现状,特请竞买人注意风险防范,谨慎抉择。
2、本项目不因意向受让方拒签竞价承诺或不参加竞价而改变。意向受让方提交受让申请并被确认有效,即应签署竞价承诺参加后续竞价并须申报有效价格,竞价成交后应签署竞价结果通知书,履行本公告规定的责任,按所报价格及本公告规定的条件和要求与转让方签订《资产交易合同》并支付价款及服务费。若因拒签竞价承诺或不参加竞价导致只有一个竞买人参加竞价,则由该竞买人按规定出价竞得所转让产权。
3、意向受让方应在竞价结束(或接到宁夏科技资源与产权交易所通知)被确认为受让方起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交易合同,并在合同生效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受让价款及交易服务费全额支付到宁夏科技资源与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
 二、标的基本情况
房屋详情
坐落位置 银川市英才巷与宝丰巷路口 房产证号 2015012155
建筑面积 126.03平方米 目前用途 空置
使用期限 70年 已用年限 4年
 三、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挂牌价格(万元)  195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支付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一、本项目按标的资产现状进行转让,意向受让方须书面承诺:
   ①已充分清楚、理解和接受转让方所披露标的房产现状以及存在的瑕疵的一切内容,并自行承担本次受让标的房产所带来的一切风险和后果,不得以不了解标的房产状况为由退还标的房产;
   ②同意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后,应在五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实物资产交易合同》,于合同签署后的三个工作日内将除保证金后的剩余交易价款一次性支付至交易所指定账户;
   ③受让标的房产后,受让方应在出具《实物资产交易凭证》后10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办理标的房产及相关权属证明文件的交接手续,并于交接后10个工作日内开始办理标的房产的权属变更登记手续,转让方承诺予以必要的协助和配合;
   ④同意本次标的房产交易过户所产生的房产税、土地税、流转税、土地增值税、契税、印花税等交易税费按房产所在地房产交易规定执行,凡国家有明确规定由转、受让双方各自承担的交易税费由转、受让双方承担,凡国家没有明确规定的交易税费由受让方承担。
   ⑤已充分理解并接受本次资产转让的所有内容及程序,非因转让方原因所引发的风险因素,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受让方资格条件

1.具备民事行为能力的企业法人或自然人。
2.受让方承诺已充分了解标的瑕疵,不以不了解标的物状况为由退回标的资产。
3.受让方按照转让方要求的时间进行资产移交,移交资产的质量以现状为准。

 保证金设定(万元)  是否交纳保证金  是   
 交纳金额  58.5
 交纳方式  支票、电汇、网银转账
 保证事项及处置方法

1、交纳金额:58.5万元。
2、交纳截止时间:挂牌期满截止日16:30前,以到账时间为准。
3、交纳方式:支票、电汇、网银转账。
4、保证事项及处置方法:
  ①如非转让方的原因,意向受让方存在以下情形之一者,转让方及交易所将有权扣除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及移交保证金作为补偿,上述保证金的法律效力包括对意向受让方提交受让申请、竞价、签约和履约的担保:
 (1)意向受让方交纳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
 (2)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未参加后续竞价程序的;
 (3)在竞价过程中以挂牌价格为起始价格,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的;
 (4)只产生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意向受让方未与转让方达成资产转让协议以及未按约定时限支付交易价款的;
 (5)最终受让方未按照转让方要求的时间进行资产移交的;
 (6)最终受让方以不了解标的物状况为由拒绝与转让方进行资产移交的;
  ②受让方的交易保证金自动转为成交价款的等额部分。
  ③受让方未能成为最终受让方的意向受让方的交易保证金将在最终受让方确定后由交易所予以无息退还。
  ④受让方完成受让标的全部资产移交后,移交保证金由交易所予以无息退还。

 四、挂牌信息
 挂牌公告期  自挂牌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
 挂牌期满后如
 未征集到意向
 受让方
 变更公告内容,重新申请信息发布。
 交易方式  如挂牌期满,只征集到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协议方式成交。如征集到两个及两个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网络竞价(多次报价)的交易方式确定最终受让方。
交易机构名称:   宁夏科技资源与产权交易所
交易机构联系人:   何汉翔 交易机构联系人电话:   0951-6721671
部门负责人:   陈倩 部门负责人电话:   0951-6721552
交易机构传真:   0951-6721552

 



我对此项目感兴趣 返回顶部
内容:

姓名:  
电话:  
Email:  
地址:  
 

上一篇: 银川市郊区农业生产资料公司抵债资产
下一篇: 双城区妇幼保健院房产及构筑物共5处

0

友情链接

  • 青海省产权交易市场    办公室电话:0971-6113361    邮编:810000    传真:0971-6113361
  • 地址:西宁市城西区五四西路67号金阳光大厦A座15楼     E-Mail:qhcqjy@vip.163.com
  • 备案号:青ICP备09000023号

扫一扫加入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