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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市湾里区建筑工程公司100%股权

2016-01-26 11:42:10.0 来源:青海产权交易市场 点击数:3054

                  南昌市湾里区建筑工程公司100%股权
 
项目编号: CQ16JX1000722
交易内容
项目名称: 南昌市湾里区建筑工程公司100%股权
挂牌价格 400.00 万元
企业基本情况
所属行业: 土木工程建筑业
经济类型: 国有企业
成立时间: 1991-01-05
经营范围: 建筑施工、装饰装璜、园林建筑施工、市政及管网工程(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营业务: 建筑施工、装饰装璜、园林建筑施工、市政及管网工程(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注册资本: 2026万元
法定代表人: 胡帮友
企业人数: 6
资产状况
交易基准日: 2015-06-30
总资产: 9802.25万元
固定资产: 382.99万元
流动资产: 9351.85万元
无形资产: 万元
其他资产: 67.41 万元
总负债: 9560.4万元
所有者权益: 241.85万元
经营状况
年分 营业收入 主营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前一年度: 6442.225051万元 6442.225051万元 59.083026万元 -7.772718万元
前二年度: 8104.345448万元 8104.345448万元 148.657034万元 -41.233806万元
其它
项目简介 一、转让方基本情况:
南昌市湾里区城乡规划建设局,组织机构代码证:01452715-3,机构类型:机关法人,法定代表人:万明,地址:南昌市湾里区工农路39号。
二、转让标的的介绍
本次转让的标的企业为南昌市湾里区建筑工程公司,住所:江西省南昌市湾里区工农路2号;法定代表人:胡帮友;注册资金:人民币2026万元整;公司类型:集体所有制;经营范围:建筑施工、装饰装璜、园林建筑施工、市政及管网工程(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本次转让的标的为南昌市湾里区建筑工程公司100%股权。南昌中源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对该企业的企业价值进行了评估,评估报告编号为:中源华评报字【2015】第033号。该《资产评估报告书》的最终采用收益法进行评估,评估结果为:资产总额为:9802.25万元,负债总额为:9560.40万元,净资产为:241.85万元。评估基准日为2015年6月30日。现以人民币400万元的价格公开挂牌转让。
联系人:章女士 
联系电话:13007228411
重大事项揭示: 标的企业重大揭示及资产瑕疵详见南昌中源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中源华评报字(2015)第033号《资产评估报告书》。
转让基本要求: 1、本次挂牌转让标的挂牌期自2016年1月25日至2016年2月24日17:30时止,意向受让人须在挂牌截止时间内向江西省产权交易所提交书面受让申请,挂牌期满后2个工作日内,江西省产权交易所对已报名的意向受让人进行资格审查,并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意向受让人发送资格审查通知书。意向受让人须按通知书的要求交纳 50万元人民币交易保证金至江西省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否则取消其竞买资格。 2、挂牌期满后,如只有一名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人按通知书的要求交纳了交易保证金,可确定为受让人,受让人与转让方按照挂牌公告要求直接签订《江西省产权交易合同》;如有两名以上(含两名)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人按通知书的要求交纳了交易保证金,则采用拍卖的方式确认受让人(拍卖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3、受让人一经确定,其已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计利息)即转为定金,受让人须在被确定后3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标的转让价款,并与转让方签订《江西省产权交易合同》,定金不计利息冲抵部分转让价款,但定金性质不变。标的全部转让价款一律付至江西省产权交易所开设的独立结算账户,根据有关规定统一实行进场结算。若受让人未按上述要求支付完毕上述款项或履行相关义务,即视为受让人违约并自愿放弃受让资格,其交纳的定金及已支付的转让价款均不予退还,所签订的《产权交易合同》自行终止,转让方有权另行处置本标的。未成交者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买受人确定后5个工作日内不计利息退还。 4、自评估基准日至工商变更登记完成日期间,标的企业的盈亏均由转让方享有或承担。 5、本次产权转让过程中涉及的产权交易手续费、交易佣金、挂牌费均由受让方承担;若采取拍卖方式确认受让人,受让人还须向拍卖公司支付成交价5%拍卖佣金。 6、办理标的企业的股权变更登记手续过程中所产生的税、费等均由受让方承担。 7、本项目挂牌公告期间为对转让标的实施尽职调查期间,转让方及标的企业对意向受让人实施的尽职调查给予必要的配合与支持。意向受让人通过资格审查并缴纳全部交易保证金后,视为意向受让人对转让标的现状及相关交易风险充分知悉,并自愿承担除因转让方原因引起的其他一切交易风险。 8、本次产权转让不接受联合受让。
受让人应当具备的条件: 1、受让人应是依法设立并正常经营有效存续的企业。 2、受让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其他需要披露的内容:
挂牌日期: 2016-01-25
挂牌期满日期: 2016-02-24
延牌处理: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人,则不变更挂牌条件,延长挂牌期5个工作日。
联系方式
交易所咨询电话: 0791-88526621 88502229
交易所经办部门: 产权交易部
交易所经办人: 郑先生
代理机构: 江西省纵横产权经纪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电话 0791-86396989
代理机构联系人
转让方情况
转让方名称 持有产权比例 本次转让比例
南昌市湾里区城乡规划建设局 100% 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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