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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台变压器、1台溴化锂制冷机及碎料、注射、灭菌的注射生产闲置和报废设备

2017-01-10 09:35:22.0 来源:青海产权交易市场 点击数:1991

项目编号 sw201612002  公告号 201612003  公告类别 机械设备 
转让申请与承诺 本转让方拟转让持有标的企业产(股)权,并委托交易机构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产(股)权转让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转让方名称 哈药集团三精制药有限公司和哈尔滨三精艾富西药业有限公司 
标的名称 5台变压器、1台溴化锂制冷机及碎料、注射、灭菌的注射生产闲置和报废设备 
资产来源 国有 
资产评估情况 评估基准目 2016.3.30 
资产评估值 详见《标的目录》万元 
转让底价 详见《标的目录》万元 
交易方式 挂牌 
挂牌日期 2016-12-13 
挂牌截止日期 2017-01-11 
  机械设备
名称 规格型号 成新率(%) 计量单位 数量
         
批准文件、内部决策文件 哈药集团有限公司设备转让申请审批表 
批准单位名称 哈药集团有限公司 



信息公布公告期 20个工作日 
信息发布期满后,
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变更挂牌条件重新公告。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征集到两家及以上
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付款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标的为5台变压器、1台溴化锂制冷机及碎料、注射、灭菌的注射生产闲置和报废设备,分成8个标的进行转让,保证金10万元/标的,有意受让者请在规定时间内携带有效证件和存入我单位指定帐户的保证金存款单到我单位办理登记手续(户名:哈尔滨产权交易中心 开户行:招商银行哈尔滨开发区支行 账号:451902151110908)。即日起咨询、展示。 展示地点:哈尔滨市香坊区哈平路233号 展示电话:0451 86620766 吕先生 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2017年1月10日 办理登记手续截止时间:2017年1月11日16:30前 自由报价时间:2016年12月13日9时—2017年1月12日9时 限时竞价时间:2017年1月12日9时起 办理登记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中山181号市民大厦4楼大厅 咨询电话: 0451 87153333转1606、1525、1526、1527  




交纳金额 10万元/标的万元 
交纳截止时间 2017.01.10 
交纳方式 转账 
保证事项  
处置方法  
受让方资格条件 (一)受让方必须具有完全民事权利和民事行为能力,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二)受让方须向哈尔滨产权交易中心提交有效证明材料及其它材料。自然人须提交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代为办理的,还须提交经公证的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等材料。法人单位须提交法人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等相关报名材料;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代为办理的,还须提交法人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三)受让方承诺所填写的联系地址真实、有效,哈尔滨产权交易中心如需书面送达关于本次转让事项的法律文书、材料等,应向该地址以特快专递的方式进行;如该地址发生变更,受让方应在变更之日起3日内书面通知哈尔滨产权交易中心,否则由于不能送达所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由受让方自行承担,哈尔滨产权交易中心向该地址送达的法律文书、材料等视为竞买人已经收到。 
其他需要披露的内容 (一)本次转让的标的为5台变压器、1台溴化锂制冷机及碎料、注射、灭菌的注射液生产设备,均为闲置和报废设备,分成8个标的进行转让,各标的具体明细详见《标的目录》,保证金为10万元/标的,交易服务费为成交价的5%。 本次转让的标的现存放于哈尔滨市香坊区哈平路233号,转让方声明:转让的大部分设备存在锈蚀、零部件不全、已经报废或无法使用等情况,其中,溴化锂制冷机已拆卸存放于院内。 转让的标的以现状进行展示并移交,对部分破损及零部件不全的转让设备,最终以移交时转让方现场指认为准。 (二)本次转让的范围以转让方提供的《标的目录》为准,黑龙江森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和哈尔滨东岳资产评估事务所出具的黑森泰资评报字[2016]第78、79号和哈东岳评报字[2016]009号评估报告书提供的相关数据仅供参考,标的具体状况以现场展示为准。本次转让的标的虽经有资质的评估机构的评估,但相关资料可能有误,仅供参考;转让成交后,若发现标的品质状况有出入,成交价和交易手续费不作调整。 本次转让标的的展示及移交工作由转让方负责,标的的移交以转让方确认的《标的目录》为依据。 特别提示:意向受让方应认真了解标的的现状,并对标的已知和隐性瑕疵做出客观判断,哈尔滨产权交易中心及转让方对此不做任何承诺。 (三)本次转让已经哈药集团有限公司批准。 (四)本次转让交款方式采用网银、电汇、支票倒存、存现等方式,哈尔滨产权交易中心不收取现金,意向受让方办理登记手续时需提供银行交款手续原件及身份证明,交款人名称须与意向受让方名称相一致。 户名:哈尔滨产权交易中心;账号:451902151110908 ; 开户行:招商银行哈尔滨分行开发区支行 (五)意向受让方须在2017年1月10日前将保证金10万元/标的的存入哈尔滨产权交易中心指定账户,并于2017年1月11日16:30时前到哈尔滨市南岗区中山181号市民大厦4楼大厅1、2、3、4号窗口办理登记手续。 本次转让采用增价的网络竞价方式,自由报价时间为2016年12月13日9时—2017年1月12日9时,限时竞价时间开始时间为2017年1月12日9时起。 (六)如在公告期内未征集到符合要求的受让方, 变更挂牌条件重新公告。 (七)转让成交后,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在结算价款过程中可冲抵标的部分成交价款,受让方应在成交后5个工作日内将剩余价款及交易服务费交到哈尔滨产权交易中心指定帐户并签署《结果通知单》和《记录单》。 (八)受让方须在6个工作日内凭《结果通知单》、交款收据与转让方签订《移交协议》并按《移交协议》的约定对标的进行接收,本次转让受让方自行负责标的设备的拆卸、拉运并承担相关费用及税金。标的的交付由转让方负责,移交中所遇到的问题由转让方和受让方协商解决,受让方须按《移交协议》确定时间将标的拉运完毕。受让方在拆卸、运输、拉运标的过程中应遵守转让方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转让方的管理,并按《移交协议》要求的时限完成标的物的拆除、拉运工作。拆除、拉运标的过程中引起的安全、消防、环保等责任由受让方自负。自受让方进入现场后,标的资产便移交受让方,转让方不负责保管。移交中如出现问题由转让方与受让方协商解决。 (九)哈尔滨产权交易中心接受委托发布转让公告,公告全部内容由转让方提供,哈尔滨产权交易中心及中心工作人员对标的所作的介绍说明,仅供参考,若实际情况与公告不符或故意隐瞒重大应披露事项,由此产生的法律问题及相关责任由转让方承担。 
相关附件

标的目录

 
联系人 叶先生  电话 0451 87153333转1606 
企业联系人 吕先生  企业联系电话 0451 866207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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