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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市东湖区育新路18栋4单元106室

2017-01-10 09:37:20.0 来源:青海产权交易市场 点击数:1697

项目编号: ZC17JX1003303
交易内容
项目名称: 南昌市东湖区育新路18栋4单元106室
挂牌价格 40.395 万元
房屋土地: 建筑面积:26.93
设备资产: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其它
项目简介 江西省银海棉麻有限公司于2003年06月02日在江西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2015年11月10日换发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0000751101611G号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资本2280万元,实收资本2280万元。法定代表人:黄年秀。注册地址:江西省南昌市青山湖区洪都中大道89号。
公司主要经营范围:国内贸易;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房地产开发、物业管理、房屋租赁;仓储(化学危险品及食品除外),物流服务;粮食的收购,油菜籽的收购和其他农产品的收购。(以上项目国家有专项规定的凭资质证或许可证经营)。
现江西省银海棉麻有限公司将持有的南昌市东湖区育新路18栋4单元106室房产公开挂牌转让,本次转让标的的挂牌价为40.395万元。


转让方联系人:闵先生
联系电话:13065167055
转让方经纪会员:江西新纪元产权经纪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万女士
联系电话:0791---86252965,13970871008
重大事项揭示: 1、标的企业的重大事项揭示及资产瑕疵详见江西隆鑫房地产评估咨询顾问有限公司出具的隆鑫房(估)字(2016)第0624号房地产估价报告。具体交付资产以现场踏勘的实物为准,意向受让人应认真咨询、实地查勘核实,明确转让标的的现状和可能存在的瑕疵,成交后如面积数据与不动产登记部门实测面积有出入,以不动产登记部门认定的数据为准,不影响成交行为及成交价格。 2、该房产无厨房、无卫生间、无管道煤气。 3、本次挂牌转让标的未办理土地使用权证,受让人成功受让后如需办理土地使用权证的,须自行办理土地使用权证过户手续,办理权证过程中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办证手续及办证风险均由受让人承担。
转让基本要求: 1、本次挂牌转让项目挂牌期自2017年1月9日至2017年1月20日17:30时止,意向受让人须在挂牌截止时间内向江西省产权交易所提交书面受让申请,挂牌期满后江西省产权交易所按规定对已报名的意向受让人进行资格审核,并对通过资格确认的意向受让人发送资格确认通知书。意向受让人须按通知书的要求交纳5万元人民币交易保证金至江西省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以规定时间内到账为准),否则取消其竞买资格。 2、挂牌期满后,如只有一位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人按通知书的要求交纳了交易保证金,可确定为受让人,受让人与转让方按照挂牌公告要求直接签订《江西省产权交易合同》;如有两名以上(含两名)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人按通知书的要求交纳了交易保证金,则采用江西省产权网上交易系统以网上竞价方式确认受让人,网上竞价相关事宜由江西省产权交易所另行通知。 3、受让人一经确定,其已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计利息)即转为定金,受让人被确定后5个工作日内必须与转让方签订《江西省产权交易合同》,并在签订《江西省产权交易合同》后3个工作日内付清全部转让价款,定金不计利息冲抵部分转让价款,但定金性质不变。标的转让价款一律付至江西省产权交易所开设的独立结算账户,根据有关规定统一实行进场结算。若受让人未按上述要求支付完毕上述款项或履行相关义务,即视为受让人违约并自愿放弃受让资格,则定金及已支付的款项均不予以退还,所签订的产权交易合同自行终止,转让方有权另行处置本标的。未成交者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受让人确定后3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4、产权转让过程中所涉及到的产权交易手续费、挂牌费用和经纪公司佣金均由转让方承担;如采取网上竞价方式确定受让人的,网上竞价费用由受让人承担。 5、受让人成功受让本次挂牌转让标的后须自行办理房产权证过户手续,权证变更过程中涉及的办证风险、手续均由受让人承担;权证变更过程中涉及的相关税、费由交易双方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各自承担自己应交部分。转让方协助提供相关文件资料。 6、本项目挂牌公告期间为对转让标的实施尽职调查期间,转让方对意向受让人实施的尽职调查给予必要的配合与支持。意向受让人通过资格确认 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视为意向受让人对标的现状及相关交易风险充分知悉,并自愿承担一切风险。 7、受让方须符合当地房产限购政策,如受让方成功后因违反当地房产限购政策导致无法办理房产过户的一切责任、损失与风险由受让人自行承担。
受让人应当具备的条件: 1、受让人须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者为合法注册并有效存续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受让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其他需要披露的内容:
挂牌公告期
挂牌日期 2017-01-09
挂牌期满日期: 2017-01-20
延牌处理: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人,则不变更挂牌条件,延长挂牌期_10_个工作日。
联系方式
交易所咨询电话: 0791-88526621 88502229
交易所经办部门: 产权交易部
交易所经办人: 万先生
代理机构: 江西新纪元产权经纪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机构电话 0791---86252965
代理机构联系人 万女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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